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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孫啟明通訊員朱健邱淼淼)昨天上午,南開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並宣判了一起販賣毒品案件,庭審結束後,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還親自就該案對參加旁聽的群眾進行了現場普法,使群眾對毒品犯罪及危害有了深刻的認識。
法院經審理查明,今年3月10日上午,29歲的女青年孫某接到吸毒人員賈某某購買毒品的電話後,於當日10時許在本市南開區衛安中裡3號樓樓下,以100元的價格向賈某某販賣海洛因0.05克,被公安民警當場抓獲。庭審中,被告人孫某如實供認了其犯罪事實,且認罪態度較好。基於此,法院以販賣毒品罪判處孫某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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