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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長時間裡,我的包裡都裝著一把菜刀
10年過去了,我還能記得那天的情景。那天空氣中有一股甜絲絲的氣味,那天大街上的每個人都喜氣洋洋,那天的陽光是橘紅色的,那天的天空是湛藍色的。
那天,我走到報社的時候,已經是黃昏了,我站在報社門口,突然淚流滿面。
我想起了第一天報到的情景,想起了第一次吃飯的情景,還想到了第一天夜晚走在報社這條道路上的情景,我像巴爾紮克筆下的那些外省青年一樣對著寬闊的大街喊:『巴黎,我來了!』
短短的幾十天,已經恍若隔世。
那時候,正是報社最忙碌的時候,記者們剛剛采訪回來,忙忙碌碌地坐在辦公室寫稿,10年前北方報社的記者們還沒有用電腦,他們每月從總編室領取幾沓方格稿紙,幾杆圓珠筆,他們的稿件都寫在這些方格稿紙上。每家報社都有好幾個錄入員,這些錄入員通常都是女孩子,她們把記者寫好的稿子輸入電腦中,她們經常要在記者潦草的字跡前揣摩半天,絞盡腦汁;她們都用五筆輸入法,一雙小手像翅膀一樣在鍵盤上飛翔,那種姿勢常常讓不會電腦的來自農村的記者羡慕不已。這時候也是編輯們正忙碌的時候,他們要打開各種門戶網站,搜尋當天的熱點新聞。
我登上樓梯,走過一間間辦公室,看到的都是埋頭忙碌的身影,我一直走到了樓層最裡面的主任辦公室。
主任也在忙碌著,突然一抬頭看到了我,他哎呀呀叫出聲,撲過來將我抱在懷中。我渾身散發著酸臭味,可他不管不顧。等到松開了手,我們的眼中都充溢著淚花。
這一抱,讓我們以後成了生死之交。幾個月後的一天,當他說自己要去南方闖蕩,問我去不去的時候,我毫不猶豫地說:『走。』
主任的叫聲驚動了整層樓的人,很多人跑過來,問候我。他們中有的剛剛認識,有的面容陌生。老總也來了,他握著我的手說:『一直在找你,一直找不到,後來我們只好給警察報案了。』
我說:『我正好想找警察,那些乞丐是黑社會。』
那天晚上我睡得很香很香,我一倒下去,就感覺自己在黑暗中滑行,就像在溜冰場上一樣,最後,我滑入了黑暗深處,我全身放松了,任黑暗托扶著我。我像一根羽毛,飄蕩在風中,隨『風』而安。
也不知道是什麼時間,我被推醒了,睜開眼睛,看到刺眼的陽光照射在窗戶上。主任說:『快起來,警察在等你。』
身邊站立著一名警察,身材魁梧得像一塊鋼板,我跟著他走出了報社的宿捨,鑽進了一輛警車裡。警車駛入公園,公園裡站著幾十個穿制服和沒穿制服的警察,個個面色凝重。公園已經戒嚴了。
我帶著警察來到了那個窨井蓋的旁邊,窨井蓋還在完好地蓋著,此刻,幫主和老大們都還沒有起床。他們的早晨從中午開始。
一個小時後,窨井蓋被從下面頂開了。守候在窨井邊的警察撲上去,出來一個,抓住一個。幾個老大全部束手就擒。
老大們被帶往公園外的面包車裡,刀疤突然看到了我,他的眼睛幾乎噴出火來,恨恨地說:『原來你是警察,老子看走眼了。出來後老子剝了你的皮。』我的背脊掠過一層寒意。
一名警察一巴掌把刀疤的話打回嘴巴裡,刀疤不再言語。
幾名警察鑽進窨井裡。一會兒,幫主被帶出來了,他看到我,低下了頭。瘋女人也被帶出來了,一名警察把自己的衣服脫下來披在她的身上,瘋女人掙紮著喊:『不去!不去!』聲音含混不清,她也被帶上了警車。
這個黑社會性質的乞丐群落至此全部落網。這個案件曾經轟動一時。
一個月後,警察告訴我說,幫主是一名殺人潛逃犯。三年前,他因為宅基地的事情與鄰居發生了糾紛,一鋤頭將鄰居打死了。家鄉不敢呆,他就跑到了省城裡,又擔心遇到熟人,此後就選擇窨井作為自己的居住地。
幫主後來被槍斃了。刀疤和幾個老大都被判處程度不等的有期徒刑。現在,不知道他們出來了沒有。即使出來了,我來到南方,遠隔千山萬水,刀疤也不會找到我。
吳哥沒有死,他那天走出窨井,准備監管殘疾少年乞討,沒有想到當天限制乞討。由於傷情過重,他昏倒在馬路上,被好心人送到了醫院裡。警察偵破這起黑社會性質的丐幫時,吳哥提供了大量的證據。
瘋女人沒有消息。
10年過去了,吳哥不知道還好不好,他回家了嗎?孩子也都長大了吧?他們那個黃河岸邊的學校,是否來了新的老師?
10年後,我還能回憶起我的第一篇稿件當初在這座城市引起的轟動。
那天,登載暗訪乞丐的稿件一見報,報社的熱線電話就響個不停。市民們紛紛訴說自己居住地附近的乞丐情況,訴說自己被乞丐欺騙的經歷。
我也因為這篇稿件而受到了報社領導的器重。現在,我還能記得,在一次報社全體采編人員的會議上,總編不點名地表揚了我,他說這篇稿件是報紙創刊以來最有分量的一篇稿件。老總還在會議上叮囑接聽熱線電話的幾個女孩子,無論誰打來電話,都不能暴露這篇稿件寫作者的身份,很可能會有乞丐組織裡的人,冒充市民打電話。
我心中充滿了融融的暖意。
暗訪乞丐的稿件是我用一個晚上寫好的,就在警察們端掉了丐幫窩點的當天晚上,我用圓珠筆在稿紙上寫出了初稿,寫了將近一萬字。寫完後,天已大亮,樓下的街道上響起了早班公交車的聲音。不久,主任進來了,他每天總是第一個走進辦公室,他非常敬業。看到我一晚沒有睡覺,他很感動,請我吃了一頓早點。
也是在那次會議上,主任照樣沒有點名地表揚我說,如果選擇了記者這份職業,就要有獻身精神。如果所有記者都能像我,何愁報社不能發展?
我知道他們不點名,都是為了保護我。
暗訪乞丐群落後,我又暗訪了一些人群:酒店裡包房賭博的賭鬼,領取假鈔換取真錢的少年,酒精裡兌水冒充茅臺的奸商……這些稿件只要一見報,就能引起轟動。登載著暗訪稿件的報紙,當天總能賣得很好。
然而,經過了這麼多的暗訪後,我的身份也被暴露了,曾有人打進報社電話威脅我,說他們會將我打成殘疾;還有人說,會拿出10萬元買我一條腿或者一只胳膊。
我感到深深的恐懼。每天晚上,從報社下班後,走在大街上,我就感到驚恐不安,我不斷地回頭張望,擔心會有人在背後向我下毒手。而遇到有人快步走來,或者奔跑過來,我就異常緊張,趕緊背靠牆壁,我擔心那是我曾經暗訪過的人,是來向我報復的人。
很長時間裡,我的包裡都裝著一把菜刀,那是我在夜晚的地攤上買到的。走路的時候,菜刀硬硬地碰撞在我的胯骨上,我纔有一點安全感。還有很多次,我一個人走在回家的路上,右手放在包裡,抓著刀柄,眼睛左右逡巡,看著旁邊每一個人的神情,而等到沒有人注意我的時候,我就快步奔進出租屋裡。
那時候,因為報社擴大經營,我們的宿捨做了辦公室,我不得不在城中村找了一間房屋居住。
那年,我又暗訪了妓女群落。
這次暗訪源於一起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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