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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關外圖。記者梁嘉建、顧展旭攝
天津北方網訊 昨日,深圳市五屆人大常委會一次會議表決通過《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2010年7月1日前通過的深圳經濟特區法規在擴大後的深圳經濟特區適用的決定(草案)》,101項特區法規先行擴大適用至深圳全市
明日,深圳特區將正式擴容,關外寶安、龍崗兩區將納入特區范圍,這意味著深圳特區的面積擴大接近5倍,相當於兩個香港。
特區擴容,首先需要破解『一市兩法』的困擾。昨日,深圳市五屆人大常委會一次會議召開,專題審議特區擴容法規適用問題,會議上表決通過了《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2010年7月1日前通過的深圳經濟特區法規在擴大後的深圳經濟特區適用的決定(草案)》(以下簡稱『《決定》』)。根據《決定》,在此前通過的先行有效的120項特區法規中,有101項特區法規自明日起在擴大後的深圳經濟特區適用,而其他特區法規在全市適用的具體時間則另行公布。
焦點問題:破解『一市兩法』
近日,國務院作出《關於擴大深圳經濟特區范圍的批復》:從7月1日起,深圳經濟特區范圍擴大到深圳全市,將寶安、龍崗兩區納入特區范圍。
早在1992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已授予深圳『特區立法權』,但特區立法只能在特區內施行,而不能適用於經濟特區之外的寶安、龍崗兩區。長期以來,『一市兩法』問題造成特區內外執法標准不一,給深圳的行政管理、司法以及公民權益保障帶來諸多困擾。
深圳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劉玉浦昨日表示,深圳新一屆市人大常委會領導班子選舉產生後第四天,全體班子成員便專程赴全國人大常委會就『一市兩法』問題請示。深圳市法制委員會也啟動了深圳經濟特區擴大後有關法規適用問題的調研論證及相關工作,起草並形成《決定(草案)》。
首當其衝:101項特區法規覆蓋全市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同意我們就關於已經通過的特區法規適用於擴大後的特區問題作出決定,同意我們根據目前特區內外發展不平衡的實際對一些特區法規適用安排一個「過渡期」。』劉玉浦表示。
經過初步清理和評估,並進行了相應的論證後,2010年7月1日以前通過的現行有效的120項法規中,有101項特區法規可以自7月1日起在擴大後的深圳經濟特區適用。而《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將於8月1日起實施,並適用於擴大後的深圳經濟特區。
在120項特區法規中,有13項法規由於管理體制、法規內容等原因,需要修改和清理,暫緩實施,目前已經通過了有關法規清理的工作方案,將另行公布它們在擴大後的深圳經濟特區適用的具體時間。此外,還有5項法規是關於人民代表大會和常務委員會規范自身建設方面的法規,和擴大深圳經濟特區沒有必然聯系,不放在清理和公布的名單。
今年年底前完成法規過渡
劉玉浦表示,今年年底前要完成全部特區法規的清理工作,確保目前已通過的120項現行有效的特區法規都能為擴大後的特區經濟發展和社會管理服務。
根據《決定》第三條規定,部分法規須暫緩適用於擴大後的深圳經濟特區,為解決過渡期的法律適用問題,另行公布其他特區法規的具體適用時間前,繼續適用相關的法律、法規。
專家視點——
市民待遇將『無差別化』
深圳市社科院院長樂正認為,『一市兩法』是長期阻礙深圳發展的制度性屏障,政府政策、規章等實行兩套標准,造成了關內關外在城市規劃管理、基礎設施方面的差距。在深圳常住人口中,大部分居住在關外。但長期以來,關外群眾的居住環境和條件卻不如關內。『比如說工資標准,關外居民總體收入低於關內,直接造成社會保險待遇上的區別,最終造成城市發展的二元結構。』
樂正認為,法律障礙上的突破,意味著政府制定政策時將『一視同仁』,對原關外居民來說是極大的利好消息,讓他們同享城市的人居環境和民生福利。
律師視點——
統一法律方便律師辦案
廣東東方金源律師事務所金焰律師認為,深圳『一市兩法』成為歷史,通過法律一體化將推動深圳城市管理和發展的一體化。
『以前在辦案過程中,我們還需要查看爭議發生地點是關內還是關外,因為法律適用不一樣,全市統一法律後,我只要看是否發生在深圳經濟特區,這也為辦案帶來很多便利。』(記者阮曉光、鮑文娟、廖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