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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大眾網以《煙臺4A級景區被曝天價板凳:坐一小時100元》為題,報道了網友在煙臺開發區金沙灘景區一木頭板凳坐了幾分鍾就被收費100元的事件,該報道引起網友和媒體的極大關注,7月1日下午,記者再次致電開發區旅游局,被告知『天價板凳』的主人已被罰款1000元,當同時記者也了解到,每小時收費百元的『天價板凳』因為『明碼標價、合法經營』依然可以擺在該景區。
記者曾於6月24日就『天價板凳』一事諮詢煙臺開發區旅游局,當時一位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將落實此事作出處理,並給記者回復,不過開發區旅游局在記錄了記者的聯系方式後便沒了消息,7月1日下午,記者再次聯系煙臺開發區旅游局,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已經對『天價板凳』進行了處理,並給記者發來了處理結果。
在這份名為『關於對隆順海上樂園一事的回復』上,旅游部門表示,『第一,經過調查核實,隆順公司在此次事件中的行為與游客陳述基本屬實。第二,根據我們相關處室與隆順簽訂的經營合同,按照有關規定對其做出罰款1000元的處罰決定,並令其寫書面保證,不得再發生類似事件。第三,對隆順公司的處罰決定,我們向景區所有經營業戶進行了通報,警示大家引以為戒,依法經營,文明服務。』
煙臺開發區旅游局對『天價板凳』的處理僅僅是罰款1000元嗎?
7月1日,記者注意到煙臺當地媒體也對該事件進行了跟進報道,當地記者6月30日來到金沙灘景區,結果發現明碼標價的『天價板凳』依然擺在沙灘上。
當記者就此情況詢問煙臺開發區旅游局時,對方表示,『天價板凳』確實仍在景區,旅游局對其罰款1000元是因為經營者態度惡劣,『且游客沒有坐夠一小時,不應收100元』,但是,對方同時表示,因為『天價板凳』其實不只是一個板凳,上面還有一把傘,而且他們屬於明碼標價,合法經營,因此仍然可以擺在景區收費,『寫明了100元一個小時,游客覺得貴可以不坐』,該局有關負責人對記者說。(記者馮煒程)
『天價板凳』引發觀點交鋒:主管部門『橕腰』 網友痛批煙臺開發區金沙灘景區坐一小時收費100元的『天價板凳』被曝光後,眾多媒體對此事進行了轉載報道,眾多網友痛批『天價板凳』,有的媒體還配發評論,譴責知名景區中的宰客行為;而另一方面,面對媒體和公眾的質疑,當地有關部門卻為『天價板凳』『橕腰』,在記者采訪中,煙臺開發區物價局認為『天價板凳』明碼標價,且告知消費者,因此並不違規,而開發區旅游局也同樣認為,只要明碼標價就沒有問題。
煙臺開發區4A級景區的『天價板凳』最近成為網絡熱點,數十家新聞網站和報紙予以報道,媒體報道也引發公眾的討論,大家紛紛對『天價板凳』予以譴責,一位新浪網友跟帖說『不至於這麼宰客吧,真丟臉啊』、另一位網友則認為『沙淮是公共資源為什麼要圍起來收費?』……《遼沈晚報》也在今天刊發題為《『天價板凳』雷人又傷人》的評論,認為『在國內很多景區都存在「天價板凳」,或者類似「天價板凳」這種雁過拔毛的消費形式。作為游客,我們肯定接受不了坐個破木頭板凳100元/小時的消費,甚至希望景區不要擺出「天價板凳」來嚇唬人,而應提供免費短暫落腳的處所。』
評論建議,『包括金沙灘海水浴場在內的諸多景區,加強對景區建設的規劃和服務的管理,別擺出雷人又傷人的「天價板凳」了。不然,惡劣行徑在現實或網絡裡口口相傳後,再想輕輕松松收復游客之心,那就「亡羊補牢為時晚矣」了!』
不過,與媒體和公眾一邊倒的報道和觀點不同,記者7月1日分別采訪煙臺開發區旅游局和物價局,兩部門均認為只要明碼標價,即便是『天價板凳』仍可在景區收費。
煙臺開發區物價局對『天價板凳』處以千元罰款,但罰款的理由是『態度惡劣,游客沒坐夠一小時不應收100元錢』,旅游局認為,『天價板凳』屬於明碼標價,不存在違規,因此可以繼續經營;煙臺開發區物價局有關負責人也認為,金沙灘景區屬於自主經營,只要明碼標價,並提前告知游客,就是合理行為。(記者馮煒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