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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後,鄰居們對富蘭克林的所作所為感到難以置信。『他是一個非常好的人,』鄰居安德烈·溫說,『我不敢相信。』
另一名鄰居布倫達·洛克在當地市政運輸部門工作。據他介紹,富蘭克林上世紀80年代初曾在位於洛杉磯市第77街的一家警察局任職技工。
市政和警方信息表明,1985年8月至1988年9月期間的前8起謀殺案發生時,富蘭克林在市政環衛部門工作,是名垃圾收集工。
另據法庭文件顯示,除涉嫌謀殺,富蘭克林還有4次前科。他1993年和2003年兩次獲判佔有盜竊財產重罪,分別被判入獄1年和270天;1997年和1999年,他分別被判打人輕罪和攻擊輕罪。(李良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