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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記者 宋學春 |
人民網青島7月12日電青島市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和中央林業工作會議以及山東省林業改革與發展工作會議精神,積極穩妥地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
青島市林地總面積462.6萬畝,其中集體林地452.7萬畝,納入本次林改的集體林地面積為362萬畝。截止5月底,全市有96個鎮(街道)完成了林改第一階段(前期)任務。有57個鎮(街道)完成了調查摸底和制定方案的林改任務。在全市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現場會上,市政府與各區市政府簽訂了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目標責任書,明確要求年底前全部完成明晰產權、明確經營主體的改革任務。
青島市在林改工作中堅持做到:
一是深入基層調研。為因地制宜制定林改政策,青島市委、市政府進行統一調研部署,由市委政研室、市政府辦公廳、市政府調研室和市林業局組成聯合調研組,深入到區市、鎮、村和農戶等四個不同層次,通過發放調查問卷、召開座談會、實地調查等方式,廣泛聽取和了解乾部群眾的看法、意見和建議,最後形成了林改『4+1』模式,在此基礎上,研究出臺了青島市林改意見和工作方案。
二是堅持以點帶面。首先認真抓好膠南市作為山東省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試點工作。特別是在林地勘界方面,采用高精度GPS進行勘界,建立起先進的數字化電子數據信息平臺,這項工作得到國家和省林改部門的肯定。其次,為進一步搞好市級林改試點工作。青島市林改辦下發了《關於啟動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目前,13個林改試點鎮(街道)已全部完成林改第一和第二階段任務,進入簽訂合同、實地勘界為主要內容的林改第三階段。
三是實施分類指導。根據森林資源狀況相異、經濟發展水平不同的實際情況,因地制宜的區分不同地類和林種,允許經營形式和改革方式多樣化,不搞一刀切。對適合均分的,按人均承包到戶;對不適合均分的,采取均股、均利的方式分配初始產權,真正使林地收益惠及每個農戶。對已對外發包的,依法予以維護和規范。
最近,青島市政協在組織委員視察中提出,要把林改工作象上世紀80年代初推行土地家庭承包責任制一樣的高度來認識、來對待,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妥善處理林權糾紛和歷史遺留問題。充分考慮當時的社會背景和政策背景,實事求是,恰當的、適宜的保持政策的連續性,堅持依法調處,協商解決。正確處理集體與農民的利益分配關系,穩妥處理多性質林地。林地和耕地之間的轉還,應充分尊重農民意願,根據簽訂的承包合同,依法辦理退林還耕或退耕還林手續。
落實好生態公益林補償政策。堅持讓利於民的原則,保證農民從林改中獲得實惠。(宋學春王玉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