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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犯搶劫罪剛剛出獄,就身體藏毒替他人運輸毒品,結果險些喪命。
22歲的張某某是廣西人,曾因犯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刑滿釋放後在全國各地打工賺錢。一次,張某某在火車站偶然結識了一名自稱『李老三』(另案處理)的男子,了解張某某的情況後,『李老三』提出願意為其介紹賺錢『生意』,張某某則答應幫助其運輸毒品。
幾天後,張某某用『李老三』寄來的錢購買機票飛往雲南。2010年3月8日15:00,張某某在雲南一酒店內見到了『李老三』及其同伙『亮哥』(另案處理),並吞食七包毒品,又將兩包毒品塞入肛門內。3月9日7:15,張某某從雲南飛抵天津,入住塘沽某旅店。當日下午,張某某將藏匿在肛門內的兩包毒品排出體外,並按『指示』將毒品交給一名男子。但其吞食的七包毒品卻一直無法排出,已危及生命。2010年3月10日16 :00,公安機關接到舉報,在旅店內將張某某抓獲。經過手術,醫生從其胃中取出白色晶體七包,共重42.16克。七包白色晶體內均檢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日前,河東檢察院以運輸毒品罪對張某某提起公訴。檢察官告誡,采用吞食的方法運輸、藏匿毒品會有生命危險,切勿以身犯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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