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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最近,隨著中華書局以侵犯知識產權為由將漢王公司告上法庭,發展迅猛的電子出版、電子閱讀遭遇挫折,其由來已久的版權問題再次被擺上了臺面。漢王稱已從有關單位獲得了內容授權,而中華書局稱並不清楚其向第三方機構購買過版權。一時之間,雙方就版權是否達成了交易而爭論不休。
文化產業發展到數字時代之際,以版權為核心的深層次問題顯現出來。
『數字內容時代,文化產業的發展核心就是版權問題,只有在產品的權屬明確、交易暢通的情況下,產品的價值纔能得以實現,文化產業纔能持續發展。』北京東方雍和國際版權交易中心董事長殷秩松說。
尋找發展原動力今年5月份,首屆全國創意產業發展研討會在北京東方雍和國際版權交易中心召開時,『中國創意產業之父』厲無畏對於版權保護與創意文化產業的發展做了完備的陳述:『創意產業的發展離不開知識產權。創意產業之所以能成為創造財富的產業,必須通過知識產權的開發利用。其路徑就是文化創意——知識產權——創造財富。』
在文化創意產業誕生之初,人們就已經認識到了知識產權的重要性,但是僅僅是基於被動防衛,即作品版權的不被侵犯。因此整肅市場、打擊盜版,是當時整個產業體制建設的核心內容。
然而,打擊盜版並不產生生產力。作為產業,尋找恰當增值的途徑纔是關鍵。當文化創意產業從誕生走向成熟的時候,如何遵循這條規律需要整個產業界來回答。
文化產業界從來不缺少思維的創新和突破。當產業需要進一步推進的時候,業界人士觀察四周,忽然意識到,當經濟社會的兩大動力『金融』與『科技』在其他產業界呼風喚雨,意氣風發的時候,在創意產業中它們還顯得默默無聞、無所作為。
『改變這種狀況,把金融和科技的手段引入到文化產業中來,用它們來驅動文化產業發展成為了共識。』殷秩松說。
有了共識,還需要發揮的推手與平臺。於是,2009年2月誕生了北京東方雍和國際版權交易中心,意圖打造一個按照交易所模式運作的版權交易公開市場,『我們的主要功能是為版權交易和版權投融資提供服務平臺。』
在開業以來的12個月中,像《快樂奔跑》、《建國大業》、《晶能戰記》等一批優秀的版權項目在國際版權交易中心完成了授權交易,版權交易總額已經超過了3億元。
為交易提供專業服務當步入國際版權交易中心的大廳時,我們就會在顯示屏上看到等待交易和正在交易的各種文化產品,動漫、網游、設計以及文學作品,就像其他商品一樣,正在市場中『流通』著。『我們試圖把版權作為一種商品,遵循市場原則流通。』殷秩松說。
但文化產品又是一種特殊的『商品』。特殊性首先表現在其成本是無形的,更多的是產品的影響力與獨創性。另一方面,它的交易方式更多是授權,而非一般意義上的交換。
正因為有此特殊性,版權交易需要創造一種新的交易模式,跨越特有的障礙。首先是信息障礙『僅憑版權所有者個人的力量去尋找版權買家,需要耗費巨大的精力,還未必能成功。如果沒有合適的信息溝通渠道,產品無法交換,價值就不能充分實現。』殷秩松解釋道。
誠信問題是長期困擾著版權交易的又一難題,『假授權』、『版權瑕疵』的事件層出不窮。『有的購買方僅僅看到電影發行許可證上的名字,就認為對方是真正的版權所有者而倉促決定購買,殊不知還有其他的版權共有方。』殷秩松舉例言道。此外還有結算問題,是一次性買斷作品還是采用版稅方式支付,買賣雙方莫衷一是,糾紛不斷。
『這些問題,只有通過陽光的消毒纔能規避和解決。』所謂『陽光消毒』,就是通過公開市場一系列信用增進、風險規避機制實現交易。公開的版權交易市場可以為版權供求雙方提供信息交流平臺,發揮集約化服務作用,降低交易成本,盡可能多地挖掘版權的授權可能性。
實現產業雙翼飛翔引入金融手段,讓版權在業界『流動』起來,發揮整合與潤滑的作用,讓創意產業『活』起來;采用科學手段,讓交易更加公開化、有序化,規避風險減少糾紛,讓創意產業『強』起來——這就是創意產業中版權交易的魅力與價值所在。
去年12月,國際版權交易中心聯合中國版權保護中心以及數家地方文化產權交易機構共同設立了『全國版權交易共同市場』,整合版權交易資源和渠道,實現版權信息資源共享協作,力爭形成版權交易全國統一市場。
而為了實現創意產業的雙翼飛翔,北京東方雍和國際版權交易中心一直在探索,並且逐步『凝結』出成果。如,國內推出首個著作權交易保證保險產品,讓版權交易有了信用保障。
同時,國際版權交易中心聯合多家金融機構共同發起成立了『北京文化金融中介服務平臺』,幫助文化產業與各類金融機構進行對接,創新文化信貸模式,為文化企業和版權項目融資提供平臺。
而在剛剛結束的南非世界杯期間,全國網絡視頻版權監測及調查取證服務平臺也正式發布。後續國際版權交易中心還將配合中國版權保護中心一道共同建設一系列數字版權資源登記,數字版權使用結算,數字版權供應鏈服務等一系列技術平臺連接數字內容產業發展新機遇。
『這些行動的共同目的,都是在為中國版權產業的騰飛與發展提供驅動和保障力量。』殷秩松說。(陳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