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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日前,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市衛生局聯合發佈《天津市優撫對象醫療補助資金管理辦法》,對不同傷殘等級的優撫對象給予不同程度的醫療補助。
一至六級殘疾軍人醫療補助按照《天津市一至六級殘疾軍人醫療保障實施意見》及《關於進一步做好一至六級殘疾軍人醫療保障的通知》相關規定執行。其在一個年度內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的醫療費用,屬於起付標準以下及基本醫療保險和大額醫療救助資金報銷後個人自付部分、大額醫療費救助參保費用,由一至六級殘疾軍人醫療補助資金給予全額負擔。
有工作單位的七至十級殘疾軍人醫療補助按照《天津市優撫對象醫療保障實施意見》執行。其舊傷復發的醫療費用,已參加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基金(全額)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工作單位全額支付,所在單位爲市國資委、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共同認定困難企業、三類退出企業而無力支付的,由其他優撫對象醫療補助資金給予全額補助。
無工作單位的七至十級殘疾軍人舊傷復發的醫療費用,由其他優撫對象醫療補助資金給予全額補助。其他優撫對象在社區衛生機構、定點醫院發生的門診、住院費用和急診費用,經各項醫療保險報銷後,其個人負擔部分,由優撫對象醫療補助資金按規定比例給予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