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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躍進(右)和馬連龍在法庭上。本報記者歐陽曉菲攝
[昨天,本市司法機關辦理的最大一起挪用公款案在市二中院開庭審理。中國通信建設總公司進出口貿易部總經理董躍進被控挪用5.8億餘元公款,並受賄百餘萬元。據了解,董躍進還曾接受行賄者的性賄賂以及冰毒。法庭上,董躍進表達了悔意,他說,他在認識到自己行為的嚴重性時,『都崩潰了』。]
被控挪用5.8億公款
昨天上午10時許,身材矮小、身穿號服的董躍進和另一名被告人馬連龍一起被帶上法庭。因患有嚴重的關節炎,董躍進走起路來一瘸一拐。站上被告席後,董躍進看上去沒什麼精神,回答問話時聲音很小,幾次被審判長提醒大點聲。庭審進行了約半個小時後,他要求喝水,一名法官隨後出去給他端了杯水進來。
董躍進1958年生於河北省,研究生文化程度,曾任中國通信建設總公司進出口貿易部總經理,還曾兼任該公司總經理助理,行政級別為正處級。據了解,董躍進的妻子、兒子早年都已移居美國,他常年獨自生活,成了名副其實的『裸官』。
另一被告人馬連龍,案發前是北京中潤德通訊技術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總經理。
據市檢二分院指控,2007年6月至2008年2月,董躍進和馬連龍合謀,利用董躍進擔任中國通信建設總公司進出口貿易部總經理的職務便利,在中國通信建設總公司受上海合生源財進出口有限公司、上海皜訊通信設備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委托,代理進口貨物暨開具信用證業務的過程中,要求上述公司將應當直接支付給中國通信建設總公司的貨款5.8億餘元,支付到馬連龍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中潤德通訊技術有限公司,用於增加該公司銀行賬戶的資金流量,申請銀行授信等使用。至案發時,尚有1300餘萬元未歸還。
在此過程中,董躍進、馬連龍涉嫌共同收受上海皜訊通信設備有限公司負責人張振濤給予的兩臺筆記本電腦(價值73776元)和港幣20萬元,共計人民幣26.7萬餘元。
此外,為了感謝董躍進幫助使用中國通信建設總公司的公款,馬連龍還多次代表公司給予董躍進賄賂款共計91萬元。
檢方認為,董躍進的行為涉嫌挪用公款罪和受賄罪,馬連龍則涉嫌挪用公款罪、受賄罪和單位行賄罪。
過於興奮忽略風險
法庭上,董躍進承認受賄,但對挪用公款的指控提出了異議。他說,他之所以會走到今天,都是從認識馬連龍開始的。
2006年,董躍進結識了自稱一家公司副經理的馬連龍。馬連龍稱自己在上海認識一些客戶,可以聯系讓中國通信建設總公司給這些客戶代理信用證的業務。實際上,馬連龍當時只是社會閑散人員,正混跡於工體附近的茶社,整日打牌賭錢,但愛吹牛的他竟博得了董躍進的賞識與信任。
此後,馬連龍將謊稱是『情報人員』的上海皜訊通信設備有限公司負責人張振濤引薦給了董躍進,張振濤又向董介紹了上海合生源財進出口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康等人。隨後,幾方洽談了委托進口業務,由中通建公司代理皜訊等公司進口貨物,代開信用證,並從中收取開證金額0.6%至0.8%的代理費。作為中間人,馬連龍收取每單業務0.6%的代理費,並以此迅速攫取了巨額利益,成立了北京中潤德通訊技術有限公司,翻身變為公司老板。
而檢方指控的挪用5.8億元公款的事實,正是在北京中潤德通訊技術有限公司成立後發生。據董躍進回憶,在與上海合生源財進出口有限公司等客戶的業務往來中,合同標的額總數大概是10億餘元。起初,上述公司將貨款直接匯給中國通信建設總公司。中潤德公司成立後,馬連龍為了讓自己的公司向銀行申請授信額度,要求董躍進把上海合生源財、上海皜訊等公司應當直接支付給中國通信建設總公司的貨款,先匯到他的中潤德公司,再轉回中國通信建設總公司,以此增加其公司銀行賬戶的資金流量,顯示公司的資金實力。
為進一步籠絡董躍進,馬連龍於2007年春節開始向董躍進行賄,即檢方起訴認定的91萬元。
董躍進在法庭上說,從資金安全角度講,貨款通過中轉再到公司賬戶,勢必增大風險。但在當時,上海合生源財等公司的回款速度很快,信譽很好,而且與他們合作後,讓公司的業務量翻了倍,『我出於那種興奮的狀態,就忽略了風險。』
董躍進說,在沒有向領導匯報改變付款方式的情況下,他默許了馬連龍的要求,擅自作了決定。就這樣,在半年多時間裡,有5.8億餘元公款進入了中潤德公司賬戶,釀成了這起本市最大的挪用公款案。
被騙資金兩億餘元
除了挪用公款,董躍進的貪婪和糊涂,還導致中國通信建設總公司被騙取信用證資金高達兩億餘元,而實施詐騙的就是馬連龍介紹來的上海皜訊公司負責人張振濤和上海合生源財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康。
按照中通建公司的規定,超過500萬元的劃款必須由公司副總經理簽字,由於中通建公司財務管理混亂,作為總經理助理的董躍進,實際擁有對外合同付款的決定權。而張振濤正是看到了中通建的信用證開得那麼容易,便動了心,游說王康以虛假的發貨單套取中通建公司的信用證資金。就這樣,中通建集團的信用證變成了二人騙錢的工具。
為了實施騙局,張振濤首先讓兒子在香港注冊了一家空殼公司,充當進口業務中的賣方,以達到通過控制買賣雙方貿易欺騙中通建公司的目的。通過這家空殼公司,張振濤在香港采購硬盤,但一般貨值不到1萬港幣,由此形成的單據供報關使用。每次空殼公司發貨完成後,單據就會寄給王康。王康利用電腦進行修改,將發票金額修改為與中通建公司簽訂的進出口合同標的一致的幾十萬美元或數百萬美元,然後再將偽造的單據交給銀行,套取相應的信用證資金。雖然張振濤也按合同約定,定期將貨款返給中通建公司,但此時,中通建公司對信用證資金已經失去了控制。
據了解,王康被抓後供述,他和張振濤的騙局起初並沒有什麼漏洞,但幾個月後,張振濤的貪欲越發膨脹,開始將騙取的大部分錢用來個人消費購買房產。到2007年11月,他無力償還中通建集團代開的信用證金額。
據辦案人員介紹,按照進出口貿易的慣例,作為代理進口受委托方的中通建公司,最低限度也應把握驗貨環節。但在董躍進的安排下,中通建公司卻沒有進行必要的風險控制。這樣,張振濤和王康在委托中通建公司進口過程中,自己買、自己賣、自己提貨,輕而易舉地騙走了巨額信用證資金。
接受性賄賂吸食冰毒
張振濤和王康知道,在這場騙局中,穩住董躍進這個『財神』至關重要。2007年間,董躍進與馬連龍多次去上海,二人在滬期間的全部費用都由張振濤、王康負責,張振濤還向兩人奉送了價值7萬餘元的兩臺筆記本電腦。掌控上海多家高級會所的張振濤,還多次為董躍進和馬連龍安排嫖娼,並誘惑其和『小姐』一起吸食冰毒。
2007年8月,董躍進因公赴馬來西亞、香港出差,馬連龍將此消息告訴張振濤。張振濤安排二人下榻於香港半島酒店,還在房間裡留下了港幣20萬元用於賄賂二人。
2008年,因兩億多的資金怎麼都催不回來,董躍進猛然醒悟,一邊向公司領導匯報,一邊通過各種關系調查張振濤和王康的公司,結果發現他們並非馬連龍所說的『情報人員』,他們提供的報關單還是假的。發現被騙後,公司報案,張振濤和王康相繼被抓。很快,董躍進也被『雙規』,通過他的供述,辦案人員又抓捕了馬連龍,並進一步發現了董、馬二人涉嫌挪用巨額公款的事實。
目前,王康因涉嫌實施信用證詐騙2.5億餘元,已被公訴至市二中院。張振濤因其他犯罪被上海當地法院以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其相關犯罪的事實仍在進一步偵查中。
日記流露輕生念頭
昨天,法庭上的董躍進開始反省自己的『稀裡糊涂』。不過,他強調說,他主觀上並沒有想過要受賄,『說良心話,以我所在的部門和我的權力,我要賺錢的機會比這個多得多,但我沒想賺。我稀裡糊涂地做下了這樣的傻事。』
同時,董躍進也後悔自己對刑法知之甚少,他說:『進號以後,我纔知道受賄10萬以上可以判死刑,我都崩潰了。我非常後悔。』
據辦案人員介紹,董躍進交代稱,在他收取的100多萬元財物中,部分賄賂款已被其妻子帶到了美國。
案發後,辦案人員在搜查中查獲了董躍進的日記。從日記來看,董躍進在張振濤等人無力償還巨額貨款時,已經開始懷疑被騙,並因此產生巨大的心理壓力。想到自己的所作所為和導致的巨大損失,他一度在日記裡流露出了輕生的念頭,後來也想過自首。辦案人員說,從日記裡的文字可以感受到,如果當時董躍進身旁有人及時規勸,他很可能選擇主動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