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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57歲的何大媽晨練時落水,82歲的孫老伯跳入池中救人。事後被救大媽打算登門道謝,卻被救人老伯要求找媒體宣傳其救人行爲。救人老伯稱是想通過宣傳教育旁觀者。(《京華時報》2010年8月1日)
說實話,這是一條很普通的地方社會新聞,但卻引發了網友們的熱烈討論,部分網友贊成老伯的做法,部分網友質疑老伯的做法,更多的是罵被救大媽的女兒,因爲她說了句讓人不敢恭維的話,那就是“要弘揚正氣,就弘揚吧,就算是我們吃了個悶虧。”母親被救,怎麼能算吃虧呢?況且,除了感謝救命之恩外,說出事情真相,既是被救者的責任,也是義不容辭的義務。
救人老伯是一位退役軍人,參加過抗日戰爭、解放戰爭、抗美援朝,在建軍節的今天讀到這條新聞,讓人心裏很溫暖。老人拒絕被救者登門感謝,主動要求媒體宣傳報道,看似是圖名圖利,實則與名利無關,因爲老人已八十二歲高齡,他參加三次戰爭的名譽就足以讓人敬仰,他每月的各種收入加起來已過萬,這個數目足以讓他衣食無憂。看來,老人救人的真正目的只有一個,用他的話說,那就是“通過宣傳我的事情感染更多的人。”
不知從何時起,一例例個案正在串連成一種現象,那就是我們天天在呼喚“雷鋒”,但天天不見“雷鋒”,人人在呼喚“雷鋒”,但人人都不是“雷鋒”,不僅如此,一些真正的“雷鋒”還難有好下場,讓越來越多的人不敢做好事----怕“跳進黃河洗不清”。這不是一種好的社會現象,當這種現象成爲社會主流風氣,那麼受傷的只會是我們每一個社會人。
憑心而論,現在很多地方的經濟水平和上世紀相比,的確有了很大的發展,但“互相幫助、團結友愛、先人後已、見義勇爲”等良好社會風氣並沒有因時代的發展而濃郁,反而因各方面的利益衝突或者一些歪風邪氣的浸蝕而變得異常紛繁。對此,一些地方已引起了警覺,制定出具體措施進行“挽救”。比如,江蘇省宿遷市近日就制定了“小善行爲積分考覈辦法”,明確規定“看見路人爭吵,主動上前勸解,就能從公安機關領到一定的現金獎勵,並且積分多了,買房子還能享受數千元的優惠,在子女上學、就醫等方面享受一定的待遇。”又比如,四川省近日定向招錄培養1852名政法幹警考試時,《申論》試卷的題目是:新時期,我們應如何發揚雷鋒精神?
八旬老人救人求表揚,是對目前社會風氣失望的一種無聲吶喊,更是以犧牲自己名聲的方式來尋找失去的社會風氣的一種具體行爲。給老人一點掌聲,給身邊那些小小的善舉一點掌聲,只要人人都獻出一點愛,我們的明天會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