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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求表揚”的舉動令被救者意外,覺得有悖於“做好事不留名”的傳統美德。老人則認爲,這個表揚不是爲自己而“求”的,只有高調傳播好人好事,才能感染更多的人,改變整個社會“好人難做”的氛圍。
此事經網絡和媒體傳播後,無論被救者,還是救人者,都被推上了風口浪尖。
八旬老者救人後“求表揚”,被救者感覺“如鯁在喉”7月19日早晨5時45分左右,杭州一位市民在西湖一公園荷花池邊晨練,突然失去意識倒在池中,等她醒來的時候,已經被送進了醫院。
究竟是誰救了自己?這位市民及家人發現,救人者不止一位,有人跳下池中,有人護送去醫院並且墊付了醫藥費。令人感動的是,“恩人”都是一些不認識的路人。
尋找至7月下旬,一位81歲的孫姓老人主動聯繫上了被救者,告知最先跳下池子救人的,是自己和另一位年過八旬的老人。但孫老伯說他不需要物質回報,只希望被救者通過向領導反映、向媒體通報等方式,表揚這件好人好事。
這位高齡“恩人”的要求,讓被救者及家人感到意外。由於感覺和自己從小所受的“做好事不留名”的教育相沖突,被救者的女兒在當地論壇發帖敘述了此事,希望網友幫助解惑。談及自己的糾結時,她寫道:“我內心真是五味雜陳。本來一件見義勇爲的好事,如今哽得我像吃了蒼蠅一樣……我本希望保留媽媽的隱私,畢竟一個人生病本來就比較忌諱人家宣傳來宣傳去,可這位恩人卻希望把事情昭告天下以證明他是一個好人。”
救了人,該不該“求表揚”?此事迅速引發了社會熱議。
社會熱議“求表揚”:沽名釣譽,還是弘揚正氣?在媒體的不斷跟進報道中,無論是救人者還是被救者,都被先後推上了風口浪尖。
有人質疑救人者“主動邀功”的做法——“被救者感謝登報都不過分,但討出來的,味道就差了。”“如果做好人好事做到這個份上,還是值得大家來學習的榜樣嗎?”
孫老伯隨後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澄清,並不是自己想出風頭才“求表揚”的,他想宣傳的並不是自己一個人。
“當時在場那麼多比我年齡小的人都沒去救,結果還是我們兩個80多歲的老頭子先跳進池裏。現在做好事的人越來越少了,看見人處於危難的時候肯出手相救的人不多了,所以,有必要把這樣的事情宣傳一下,感染更多的人,沒想到會引來那麼多的誤解。我自己都80多歲的人了,要那個名聲做什麼用?”孫老伯說。
這一說法得到了許多人的理解和認可。網民“雲不奇”說:“老伯要求曝光,足以證明大伯一身正氣,坦坦蕩蕩,他這是不但救人,還想救社會啊!”
網民“誘惑”認爲:“老人是無奈之舉啊!他們那個時代,所受的教育是做好事不留名。可是老人發現,現在都是自掃門前雪,所以,一定要破除這種風氣。而要求表揚,對老人來說,這是一種莫大的勇氣,他首先要戰勝自己做好事不留名的價值觀。”
輿論的天平開始倒向救人者。一些網民甚至在論壇發送站內短信批評被救者女兒。被救者女兒通過站內短信告訴記者,感謝救命恩人是應該的,尤其是像孫老伯這樣的老前輩,“只是我希望低調地感謝而已。”
有人評價說,這個女孩的第一反應是做了好事不留名,而老人要求留名的做法讓她覺得和功利沾邊了;但老人的想法或許也沒錯,他覺得自己做了好事,只有宣傳後纔會有更多的人去做好事,所以主動要求被宣傳。
見義勇爲,是否該做“無名英雄”?雖然最初不是以表揚的方式呈現,但八旬老人救人事件還是引發了社會關注。他“求表揚”所引發的爭論更令人思考,“無名英雄”的傳統道德準則,是否有利於見義勇爲成爲社會風尚?在救人成爲“風險之事”的當下,該如何有效地褒善貶惡?
有人聯繫到《呂氏春秋》中曾記載孔子兩名弟子“子貢贖人”和“子路受牛”的故事,提出“我們就是要捧紅孫老伯”。“子貢贖人而不肯要按照法律應得的獎金,孔子感慨,從此不會再有人替魯國人贖身了。子路救人後欣然接受了別人送給他的牛,孔子高興地說,從此這樣的救人事情會更多。這是古人都懂的道理,爲何今人還要拘泥?”杭州市民莫競蘭說。有媒體評論認爲,現實社會,道德其實並不是越高尚越純粹越不功利才越好,否則,不僅無助於道德普及普遍化,反而具有某種反道德的傾向——正是因爲它太過純粹、排斥任何功利、“不食人間煙火”,普通人難以企及,“高不可攀”之下,大家反而選擇退避三舍、紛紛主動放棄了。
“見義勇爲在社會上被拔到一個很高的道德標準,似乎與平民百姓脫了節,這究竟是我們的錯還是教育的錯呢?”網民“河蟹王子”認爲,做好事不求名不求利,這是我們中華民族的一種美德,社會上也存在很多這種無私可愛的人,這種精神值得弘揚。但是出於人性角度來說建立更好的見義勇爲表揚獎勵機制纔是根本。社會道德的進步並不能永遠只靠自覺,無私與高尚,更多應該是宣揚,獎勵與保障。
一位在媒體工作的人士則認爲,老人以高齡跳入西湖,救起落水者,不管從哪個方面來說,媒體報道都是天經地義的,“大大方方地讓媒體把值得表揚的事情認真地宣傳一下,這有何不可呢?”
81歲的孫老伯對記者說:“對這件事開展社會大討論是一件大好事,可檢驗每個人在主流價值觀前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