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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8月3日電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灣士林地檢署檢察官,偵辦杜姓婦人疑因誤診送命案,2日對涉嫌看診的前康寧醫院急診室主任鄭耀銘,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檢察官罕見的以鄭姓醫師態度傲慢,非入監難收儆懲之效,具體求刑3年。鄭醫師目前人在境外,鄭目前任職的萬芳醫院則表示,在全案定讞前,不會做任何處分。
有心臟病史的杜姓婦人08年4月6日因胸痛、背痛、左側無力等症狀,送往康寧醫院急救,但急診室主任鄭耀銘卻涉嫌忽略杜婦病史誤診爲感冒,未安排轉診或深入檢查,即讓婦人出院,導致婦人數日後死於主動脈剝離。
檢方則表示,鄭某忽略杜婦長期心臟病史,卻堅稱沒有過失,應訊態度更是傲慢,面對檢察官提出的不利證據,一再搬弄醫學專業名詞搪塞,且鄭某身爲資深醫師,面對致命疾病卻輕忽大意,犯後毫無悔意、惡性重大,因此具體求處重刑。
調查指出,杜姓婦人送往康寧醫院急診時,負責診療的鄭某卻告訴家屬只是小感冒,不需做很多檢查,也未提及杜婦可能患有致命的心贓血管疾病,僅安排心電圖、胸部X光,開予感冒藥物即讓杜婦出院。
豈料杜婦返家不到6小時,即因病情急速惡化送往國泰醫院急救,經診斷爲高致死率的主動脈剝離,術後仍因敗血症並多重器官衰竭,於去年4月19日宣告不治,家屬憤而對鄭姓醫師提出告訴。
診斷出杜婦有主動脈剝離的國泰醫院陳姓醫師證稱,主動脈剝離是相當可怕的致命疾病,而胸背疼痛更是典型症狀,當初發現杜婦下肢無力,研判應爲神經或血管問題,安排進一步檢查才發現主動脈已剝離,才導致腳部沒有脈搏。
檢方強調,鄭某的過失並非在無法診斷出杜婦患有主動脈剝離,而是鄭某忽視杜婦心臟病史,對杜婦所稱的下肢無力、後背疼痛置之不理,且明知康寧醫院當時並沒有核磁共振、主動脈血管攝影等設備,卻未盡到建議轉診的義務,顯有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