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 今後,派出所裡,除了有辦案的民警外,還將首次出現警犬。
省公安廳剛剛出臺《關於加強全省警犬技術工作的通知》,今年年內,我省各市的治安復雜地區派出所和農村重點派出所將配備警犬,輔助民警執行任務,這是『警犬作為裝備』配發公安機關的直接體現。省公安廳要求,全省各市公安局要在今年年內有一半以上的縣(市)局成立警犬工作中隊,兩年內,全部縣(市)局都要有警犬工作中隊,配備5人5犬,承擔偵查破案、巡邏、查緝、堵卡等實戰任務。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省公安廳要求,今年年內,各市局要按照每所2頭的標准完成在20個治安復雜地區派出所和農村重點派出所的配備任務;2012年底前,各市局要實現三分之一以上派出所達到配備2頭警犬標准,用於巡邏、抓捕犯罪嫌疑人。
2011年年底前,各縣(市)局巡特警大隊實行帶犬巡邏,各市局巡特警支隊配備治安巡邏犬10頭,並且由固定民警帶領馴養。
2010年,各市局一半以上看守所、行政拘留所實現配備警戒犬2頭,輔助警戒和看押任務,2011年底前,全省120個看守所、行政拘留所全部配備警犬。《通知》中還有一個好消息:警犬不再只負責偵查破案,內保、保安等部門也將開始為銀行等金融部門以及大型企業配發『保安犬』,治安防范也成為它們的主要職責,尤其是民用爆炸物品儲存庫,今年年底要全部配備2只以上警犬負責『把守』。
對於警犬的使用,《通知》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初訓人員和警犬必須經市級以上警犬技術部門培訓合格後投入使用;省公安廳每年將組織進行一次警犬作業能力認證考核或審驗,不合格的警犬須『待崗』暫停使用。記者溫俊勇劉洋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