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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道,美國自今年1月1日起暫停征收一年遺產稅。遺產稅將在2011年卷土重來,最高稅率將躍昇至55%,而且免征額也將從每人350萬美元降至每人僅100萬美元,受其潛在影響的納稅人是原先的8倍之多。在一些美國媒體看來,美國國會正在『激勵死亡』。
對於一筆500萬美元的遺產而言,如果死亡時間在2010年12月31日24時之後1分鍾,而不是提前2分鍾,就要多繳納200多萬美元的遺產稅;對於一筆1500萬美元的遺產,則要多繳納約800萬美元的遺產稅。
遺產稅難題對於繼承人來說尤其棘手。『至少在2009年12月,人們仍希望讓他們的親人活著。』華盛頓遺產稅律師羅納德·奧卡特說。現在,他和其他人擔心,繼承人可能試圖在今年12月31日之前『拔下親人的氧氣插頭』。
一些富人為了讓親人分得更多遺產,正考慮搶在2010年年底之前安樂死,從而搭上『免稅末班車』。已有35年遺產稅法執業經驗的奧卡特預計,鑒於2010年和2011年的巨大稅率差異,到今年年底將會出現『觸目驚心』的案例。美國目前只有3個州(俄勒岡州、華盛頓州和蒙大拿州)允許醫生協助病人自殺。但美國媒體披露,一些身患重癥的美國富豪正考慮今年去荷蘭安樂死,以達到避稅目的。
這次遺產稅的調整源自布什政府在2001年的削減遺產稅立法。根據該法,一方面,遺產稅的豁免額逐年增加,從2001年的67.5萬美元增加到2009年的350萬美元。而另一方面,遺產稅稅率逐年降低,從2001年的55%降低到2009年的45%。這一立法還規定,如果國會在2009年之前沒有通過關於遺產稅調整的新法案,遺產稅將在2010年暫停征收並於2011年繼續征收。但是,2011年的免征額將下降為100萬美元,稅率卻上昇為55%。
【經典案例】
『死得其時』狂省20億
美國得州休斯敦市首富鄧肯是享受這一『遺產免稅優惠政策』的第一位富豪。這位77歲的富豪今年3月因腦溢血逝世,留下90億美元巨額遺產。按照美國此前執行多年的遺產稅法,其遺產除去留給遺孀的免稅部分,將被征收45%即起碼20億美元重稅。而鄧肯只『晚死』3個月,就為其繼承人『省』了20億美元。
早死13小時損失300萬
87歲的弗雷茲·洛曼是紐約曼哈頓的房地產大亨,2009年12月31日上午11時,他因久病不治去世,留下了1000萬美元的遺產。讓洛曼的繼承人萊斯利郁悶的是,由於『遺產免稅優惠政策』在2010年1月1日纔生效,所以洛曼走早了一步,萊斯利錯失機會,令他必須繳納300萬美元的遺產稅。
據《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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