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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10年前,墾利縣一女子王某因年齡不夠偽造了身份證與李某結婚,今年雙方感情破裂鬧上法庭離婚,結果丈夫李某以『結婚時王某不夠年齡,婚姻無效』為由拒絕分割財產。2日,墾利縣法院依法作出判決:婚姻有效,王某有權與丈夫李某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丈夫李某提出當初結婚時由於王某不夠法定年齡,因此兩人的婚姻是無效的,他現在還是一個『自由人』,所以根本沒有權利和他分割共有財產。
法院經審理認為,按照婚姻法的規定,若婚姻出現法律規定的情形被確認無效,就不享有法律基於婚姻關系而給予的身份權和財產權的保護。但李某在結婚時未向法院提出無效申請,現在王某已經超過了法定年齡,導致婚姻無效的情形已經消失。(記者郭波徐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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