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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陝西志丹縣多部門收到一封署名『王霞』的實名舉報信,反映張渠鄉副鄉長劉某騙財騙婚,致其懷孕生子等違法違紀行為。當事副鄉長劉某承認與王霞同居、舉辦婚禮,但稱自己是被逼無奈。
結緣境外考察萌生好感
王霞今年34歲,曾是延安市一家旅行社的總經理兼專業導游。2007年11月,她擔任延安市委黨校乾部培訓學員旅游團的專職導游,率團赴境外考察、旅游。在此期間,她認識了志丹縣張渠鄉副鄉長劉某,劉某今年33歲。
兩人接觸中發現彼此很投緣,很快有了好感。王霞說,『返回延安後,劉某多次來找我,說要和我處朋友,我知道他有家庭,就拒絕和他交往。之後,劉某拿來離婚證說他已經和老婆辦理了協議離婚,說和我結婚後,對我一輩子負責。由於我之前有過一次失敗而短暫的婚姻,我對愛情尤為渴望,暗自慶幸這次終於找到了能夠托付一生的好男人。』
2008年8月,王霞和劉某在延安賓館舉行婚禮,搬入新買的婚房生活。王霞萬萬沒想到,幾個月後,一個挺著大肚子的孕婦找到她,一記狠狠的耳光後,她纔知道,劉某並沒有離婚,這個孕婦正是劉某的妻子!『怪不得我每次催他去領結婚證,他總說工作忙一推再推,原來他當初給我看的是假離婚證,他根本就沒離婚……』王霞哭訴道。
女方他還欠我53萬元沒還
8月1日下午,記者來到王霞的婚房,見到了她和劉某的婚紗照。王霞流著淚說,她現在恨透了劉某,她為劉某兩次懷孕,卻落得如今這個結果。王霞說,『第一次懷孕兩個月時,我得知他沒有離婚,就和他鬧著分手要去外地。他卻扣下我的身份證、戶口本、駕駛證,不放我走,我和他爭執,結果被他打得鼻青臉腫,孩子也胎死腹中。』『第二次懷孕我是被動的,當時心裡很矛盾。去年9月,我懷孕7個多月時,因催要劉某借我的錢時再次發生爭吵,被他毆打後住進醫院,早產生下一名男嬰。但就在我生下兒子的第二天,劉某卻讓人將孩子抱走,去向不明。隨後劉某告訴我說孩子已經死了。失去兒子後我一度昏厥,我的兒子為什麼沒有經過我的同意就被人抱走,抱走後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情,這些我都不知道。除此之外,劉某還以各種借口向我借款五十多萬元,一直沒有歸還。目前,我想離開延安這個傷心地,但沒有錢。就連去法院打官司的7450元訴訟費,都是我賣掉電視機湊的。』
隨後,王霞向記者出示了3張借條,借款數額分別為41萬、10萬和2萬元,借款人簽名均為劉某。
紀檢正全面調查
王霞表示,得知被騙後她一直沒有舉報,是因為還想著能把錢要回來。直到今年7月,見要錢無望,她纔選擇起訴,並對劉某進行實名舉報。
據了解,接到舉報後,志丹縣縣委書記祁玉江責成紀檢委、縣委組織部成立聯合調查組展開調查。目前,紀檢部門已經對當初參加婚禮的一些賓客進行了調查,確認劉某和王霞穿著禮服舉行了婚禮。
昨日下午,志丹縣縣委組織部一名副部長告訴記者,目前組織部正在對此事進行全面走訪調查。『我們會在第一時間將調查結果上報縣委,並將視調查情況對當事副鄉長作出相應的處理,如果涉及到犯罪,我們將移交司法機關立案查處。』
目前,志丹縣法院已以『經濟糾紛』受理了王霞的訴狀,『重婚』等訴狀正在擬寫當中。
男方被逼同居『結婚』
記者約見了當事人劉某,對於王霞的舉報,劉某回應:『我沒有辦理離婚手續,就和王霞舉行婚禮並在一起生活的情況屬實,因為同居後不舉行結婚儀式,我害怕她會到我單位去告狀,被迫無奈纔和她結婚的。我現在纔知道自己作為一名乾部做了件糊涂事。』
至於欠款一事,劉某說:『我已經歸還了王霞的所有借款,不欠她一分錢。』
當記者問及王霞手上為何有他親手所寫的53萬元借條時,劉某說:『那是我多打了。』記者問為何要多打時,劉某說:『那時我們關系好,就多打了,就是打100萬元也無所謂。』
劉某還說:『我當時給她還錢時,她說借條隨後給我,我就相信她,把錢全部還了,但借條沒拿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