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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都集團總裁兼CEO唐駿的『學歷造假』,牽出了許多從美國西太平洋大學購買文憑的人。同時,在學界一直關注汪暉論文和著作涉嫌抄襲之時,又冒出了上海大學教授、知名學者朱學勤早年的博士論文《道德理想國的覆滅》存在抄襲嫌疑的新聞。
上述事件表明,國內的學術打假可能掀起一場風暴和熱潮,但是,這樣的打假能否修成正果——達到淨化學術和社會環境、促進社會公平和正義的目的,實在是應當考慮的。否則,學術打假就不能不讓人擔心其何去何從。
學術打假當然要有專業、公正和科學的程序,但是決非與政府或管理部門無關。相反,從打假的程序和處理來看,更需要政府管理部門的介入。可以看到,目前的學術打假只是一種自發的行為,迄今相關管理部門並未介入,而且過去查實的一些造假行為也並沒有什麼結果,基本上是不了了之。這樣的打假也就只能是光打雷不下雨,或雷聲大雨點小,不可能形成什麼實際的淨化學術環境和改善社會風氣的效果。
因此,無論是學界還是政府部門,抑或是商界,涉及學術、文憑等的造假都應當有最終的結果。一經查實,造假者就應當承擔責任,尤其是利用權力造假的政府官員,更應受到相應懲處。如果造假最終得不到清查,這等於給社會一種暗示,即造假是可行的,不僅不需要付出什麼代價,反而可以因此獲得巨大利益。如此,國內的學術造假就不可能被遏制,反而會愈演愈烈。
學術打假也要防止產生『洪洞縣裡沒好人』的結果。學界中從王銘銘到汪暉,再到朱學勤,盡管很多問題還沒有查實,但似乎已經給人一種印象,即學界很少有人不作假。為此需要對學術造假這種不正當科學行為做出嚴格的定義和限定標准。盡管中國學界和社會也廣泛認同美國白宮科技政策辦公室對不正當科學行為所作的定義:在申請、從事或評估研究中,或在研究成果報告中所發生的假冒、篡改或剽竊行為。但是,對於假冒、篡改或剽竊(抄襲)行為的認定,還應當有全面的嚴格的標准。
比如,需要把學術造假和學術失范區分開來。學術失范是指違背學術規范所犯下的技術性過失。例如,行文失范、過度引用、引注失范、不引注、少引注或引注格式不合規范、因疏忽造成的偽注等,還有演講失范(不遵守規則,延長演講時間),會議失范(學術會議不組織論文報告,不組織論文評議,不允許發表不同意見等),批評失范(惡意歪曲對方的觀點,進行人身攻擊等),論文發表失范(非惡意的一稿多投)等等。
其實,學術失范比學術造假發生得更多、更廣泛,相當多的研究人員會涉及學術失范。美國一項對三千多名研究人員的調查顯示,50%的人自稱曾經有過失范的科研行為。因此,學術界應當制定標准來確認學術造假和學術失范,並且有不同的處理方式和結果,否則難以讓學術打假科學和規范,也會失之公平和公正。
另一方面,學界要身體力行和做先鋒,在樹立學術打假方面做出表率和榜樣,並以學界的標准作為參照,進行全社會的學術打假。但是,在這點上,中國學界顯得很為難。一個重要的為難之處是,這類問題太多。正如某省某市市委書記抄襲幾篇專業論文被曝光後,一位教授說,實在沒精力管,太麻煩了。而且,對於學術不端的標准,例如抄襲,也是見仁見智。對於汪暉涉嫌抄襲就有兩派針鋒相對,一派認為是抄襲,一派認為沒有抄襲。所以,面對學術不端行為,中國學界和社會現在面臨的是一種落入灰堆的山芋,既燙手,又難以把山芋上的灰燼、雜質和污點清除乾淨,因為這太牽扯精力和時間了,也有太多的復雜標准難以掌握,而要扔掉這樣的山芋重起鑼鼓另開張,似乎又繞不出去多年來學界所走過的路程和所形成的現實,所以也就選擇中國法院的一招,不予立案。
其實,如果不痛下決心,拿出時間和精力來認真查處,未來的學術不端還會愈演愈烈,還會更麻煩。不查處可能現在沒有麻煩,但會釀成將來的更大麻煩;如果現在查處並形成科學的制度,則現在盡管有一些麻煩,卻可以讓將來只有小麻煩或不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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