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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市江東區一對夫婦7天內『三離兩結』,刷新了『閃離』紀錄。對此,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龍翼飛教授認為,應設定締結婚姻公告期和離婚緩衝期,讓婚姻自由回歸理性。
婚姻與家庭是社會的細胞,社會的和諧離不開每個家庭的和諧與穩定,為了維系婚姻關系,人類幾乎窮盡了所有能想到的手段:道德、輿論、制度、法律……但都收效甚微。有人調侃說,如果說性別是大自然的一個最奇妙的發明,那麼婚姻就是人類最笨拙的發明,自從人類發明了婚姻這臺機器,它就老是出毛病,使人們為調試它修理它傷透了腦筋。
但是設置『結婚公告期』與『離婚緩衝期』真的就能讓婚姻回歸理性嗎?曾有一對夫妻離婚了,原因很簡單——妻子埋怨丈夫總是把家中那個帶豁口的碗給自己用。這種離婚理由不能不說是對苦思冥想制定『離婚法定理由』的專家學者的解嘲。離婚需要理由嗎?古羅馬一位先生要離婚,朋友責問他理由,他指著自己的鞋子回答道:『你們誰也說不上它什麼地方夾我的腳。』婚姻是感性的,而制度是理性的,如果用理性的制度去維系感性的婚姻,也許根本就是一把與鎖不相匹配的鑰匙。
為什麼法律與制度難以在維系婚姻關系中發揮效用呢?這與婚姻的性質有關。婚姻具有自然屬性,婚姻制度是人類社會世世代代經驗的產物,它起始於國家創立之前,在國家立法機關尚沒有把婚姻制度白紙黑字寫入法律的時候,它已經根深蒂固地存在於人們的觀念之中了。夫妻關系是否和諧,不是靠制度而是靠感覺,夫妻關系能否維系,不是靠法律而是靠相處。說到底,婚姻是一種自然秩序中的和諧。
而在外人看來的『理性』,未必就是一種好的方式。有一個非常有意思的詞兒叫『零度夫妻』,專指那種夫妻感情已經達到『零度』,而還為兒女、家庭等原因維系著婚姻關系的夫妻。當一樁婚姻的溫度真正到了『零度』底線的時候,婚姻雙方更應該認真對待。假若婚姻帶給雙方的是痛苦,卻囿於圍城,死守不幸,這同樣是對人性的摧殘。
無條件地反對社會力量對婚姻自由加以乾涉,是現代婚姻的基本價值取向,所以婚姻關系中有些行為法律介入並無實益。中國有句諺語叫『只有結不成的親,沒有離不了的婚』,靠增加法律與制度障礙去降低離婚率的做法是不明智的。所以,人家願意折騰就讓他折騰吧,再『閃』幾次,又有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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