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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凡是2007年以來涉及煤礦安全生產犯罪的案件,全部進行一次評查;凡法院乾警投資入股煤礦、經商辦企業的,一個月內撤出並登記,否則一律就地免職;凡發現私設『小金庫』的法院和部門,15天之內全部清理,否則責任人員和主管領導一律就地免職。8月5日,省法院召開全省法院電視電話會議,決定嚴查上述三類問題。
今年3月31日,伊川縣國民煤礦發生特別重大安全責任事故。在隨後的調查中,伊川縣法院院長張國慶收受礦主賄賂和該院私設『小金庫』的情況浮出水面。同時,也發現該法院有多名乾警投資入股煤礦。針對暴露出的問題,省法院黨組決定防微杜漸,舉一反三,在全省法院系統開展三類問題的查糾,抓實抓好黨風廉政建設。
針對第一類問題,省法院已經成立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案件評查工作組。先由各中級法院開展自查,後由省法院進行抽查和檢查。如發現生效判決確有錯誤的,嚴格按照法律規定進行再審,並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針對第二類問題,省法院要求,凡是以本人或他人名義已經投資入股煤礦或經商辦企業的乾警,要在9月6日前撤出投資,並向本單位紀檢監察部門報告登記。對逾期沒有撤資或隱瞞事實真相的,一經查出,一律就地免職,然後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針對第三類問題,省法院給出15天時間,要求各級法院對本單位財務資金進行一次全面審計、清理。此後凡是發現繼續私設『小金庫』的,對直接責任人員和主管領導一律先就地免職,再追究責任,絕不姑息,絕不手軟。(記者李旭兵)
全省前7個月查處62名法院乾警
審判、執行崗位成重災區
今年1至7月,全省法院共查處違法違紀乾警62人,其中61人受到黨政紀處分,1人被追究刑事責任。這是記者從8月5日召開的全省法院打擊涉煤犯罪暨第九次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獲悉的。
根據省法院通報,在查處的違法違紀人員中,庭長8人,副庭長13人,審判長1人,審判員14人,助審員2人,書記員3人,法警5人,其他16人。這些人員中,1人被判處有期徒刑,4人受到黨政紀雙重處分,57人受到政紀處分,其中行政警告36人,記過12人,記大過8人,開除公職1人。
省法院院長張立勇說:『查處的違法違紀乾警 62人中,審判、執行部門48人,佔違法違紀人數的77%。這充分說明,審判、執行崗位是法院違法違紀的重災區、高發區,必須加強監督。』
據介紹,省法院將從七方面入手,加強對審判、執行的監督制約。一是加強對審判執行工作全過程系統管理和期限跟蹤;二是進一步發揮合議庭、審判長聯席會、庭務會的職能作用,加強對法官自由裁量權的監督;三是加強執行權分權運行,重大事項的裁決和執行異議的審查分別由不同的機構負責;四是加大案件評查力度;五是在審判、執行等重點崗位推廣設立廉政監察員的做法;六是實行審判活動全面公開;七是加強法官個人績效考核工作,把考核結果作為對法官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據。
據介紹,省法院下一步要把基層法院院長作為監督重點,對存在突出問題的基層法院領導班子,要堅決調整。 (記者李旭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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