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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甘肅省民政廳消息,為妥善接收保管在舟曲搶險和處理廢墟當中發現的無主現金及貴重物品,甘肅舟曲民政、公安等7個部門組成無主現金及貴重物品接收管理領導小組。經法定公示程序的,認定為無主財產的,將統一上繳當地國庫,按有關規定處置。
8月11日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緊急下發《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地質災害無主現金及貴重物品接收管理意見》。
《意見》規定,由舟曲縣人民政府負責,由民政、公安等7個部門組成無主現金及貴重物品接收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民政局,負責接收管理工作。要求在搶險和處理廢墟當中發現的現金、存折、有價證券、金銀首飾、古玩、字畫等貴重物品,統一上交到無主現金及貴重物品接收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搶險和處理廢墟當中發現的槍支、彈藥及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發現者應在第一時間內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意見》要求,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將接收的物品分類造冊登記,同時要設立無主現金存儲專用賬戶,將接收的現金直接存入銀行專用賬戶。存折、有價證券等其他物品要專庫專人保管。在應急搶險工作告一段落後,要向社會進行公示。能夠提供有效證據證明財物歸屬的,或依法定程序能夠確認財物權屬的,應及時歸還。經法定公示程序的,認定為無主財產的,統一上繳當地國庫,按有關規定處置。
《意見》還對違規責任進行了明確,要求紀檢、監察和審計部門對接收資金財產的全過程要進行跟蹤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定的,要依法依紀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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