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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四川眉山市東坡區禁煙行動辦公室起草一份文件,將對全區正科級以上乾部的禁煙行為再作『新規』:凡承諾戒煙的正科級乾部,如沒有戒煙,那就請『戒了煙,再上班!』消息傳開,引起廣泛熱議。(8月11日《華西都市報》)
吸煙有害健康,倡導個人戒煙和強化全社會的禁煙力度,無疑值得肯定。不過,像眉山東坡區那樣,打算通過發布文件,對特定人群『挾工作以令戒煙』,我覺得即使不是矯枉過正,至少也是一種操之過急,其最可能的結果,大概只會是欲速則不達。
政府倡導公務員禁煙這種做法無可厚非,但越是政府的行為,越要體現於法有據,否則就會『撿了芝麻,丟了西瓜』,產生不好的負面效果。依照《公務員法》的規定,公務員上班與否與公務員抽不抽煙沒有任何關聯。東坡區有關部門若是一味追求所謂的『工作創新』,或是過於謀求施政的『迅速有效』,明知不可為,也要創造條件硬出一蹴而就的『禁煙奇跡』,就算暫時『榮譽』加身,其真實作用到底幾何,恐怕也是可想可知。
從醫學的角度說,戒煙也需要因人而異、分類施治。對於那些『老煙槍』來說,突然的強令戒煙,乾脆倒是乾脆了,但由於缺少一個循序漸進的合理斷癮過程,也有可能帶來其它方面的不良反應和影響。如此說來,只顧顯見健康、不管隱性害處的『戒了煙再上班』,似乎也缺了一種力排眾議、鐵腕推進的過硬理由。
於法無據、於醫欠妥的『戒了煙再上班』,之所以會被煞有介事地當作一種『法寶』搬上臺面,未必是有關部門相信有了這一『絕招』,真的便可『難忍煙癮一戒了之』,更可能只是為了求得禁煙工作『有聲有色』的評價和贊揚。因此,就像這幾天網民們都在戲說的『等政委擦汗』那樣,我只看好,『戒了煙再上班』或會成為一句新的流行語。 (司馬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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