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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時索取發票,不僅有效維護自身權益,促進商家按章納稅,而且還可能帶來意外收獲。』河南省鄭州市稅務部門的發票中獎宣傳,讓不少市民養成了索要發票的習慣。
李先生平時經常因跑業務而在外食宿,久而久之,積攢下一筆數目不菲的餐飲、住宿發票和出租車發票。他沒想到,這些平時積攢的發票讓自己做了一次違法的事。
前不久,他在一家網站發現有『現金求購您手中的餐飲住宿發票、出租車票、加油票……』的帖子,於是萌發了將手中的發票換成現金的想法。與發帖的買家取得聯系後,對方說,自己是一家私營企業的負責人,購買發票的目的是為了抵扣部分銷售額,以減少賬面利潤,少交稅。雙方商定,以票面金額5%的價格成交。
次日,雙方在約定地點交易時,被接到舉報的公安人員抓獲。事後,涉案發票被全部沒收,李先生被公安機關處以500元罰款。『我用辛苦積攢的真發票換點小錢,怎麼就違法呢?』被罰後,李先生覺得很委屈。
根據李先生提供的情況,記者在網絡上進行搜索,很輕松地在一些網絡購物平臺和鄭州市一些二手物品轉讓網站,搜索到不少轉讓或者求購發票的帖子。經過調查,這些帖子的發帖者,大都是自己在消費時得到的餐飲發票、出租車發票、超市發票等報銷憑證,多為定額發票,也有少量機打發票。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不少市民對發票換錢物這種做法表示認可。他們覺得,把自己閑置不用的發票通過網絡置換成有用的東西未嘗不可。若是有需要,通過網絡來尋求自己想要的發票也很方便。
隨著各級稅務管理部門發票網絡真偽查詢系統的開通,一些單位對發票的報銷管理審核更加嚴格。假發票混不過去了,所以閑置真發票的買賣在網上就越來越多了。
一位市民坦誠地說,他們單位的領導明確說,為了降低納稅額,在為員工辦福利時,比如說交通補貼、防暑降溫補貼,都需要拿平時消費的發票進行領取。
對此,河南律師吳偉峰說,很多市民對國家的發票管理制度並不了解,根本不知道買賣二手真發票是違法犯罪行為。市民一般知道買賣假發票或增值稅發票是違法犯罪行為,但普遍認為自己消費後取得的普通真發票來源合法,自己可以隨意處分。
吳律師認為,所謂的』閑置真發票以物換物『,其實質是一種有償轉讓行為。這與倒賣發票的行為並無區別,是我國法律所禁止的。依據我國法律規定,個人轉讓閑置的普通發票是要被追究法律責任的,非法銷售50張以上普通發票的,無論面值是多少,都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吳律師還認為,網站在發現這種違法交易後,有義務將這類信息予以刪除,否則,涉嫌違反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將承擔相應的責任。(記者鄧紅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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