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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民齊清向記者講述了自己存款『縮水』的苦惱:『我1999年開通了賬戶,存了10元。到2000年2月29日,我賬戶上的存款數額正好是100元,後來就一直沒動。』2009年8月2日,去銀行銷戶時,存款明細打印出來卻讓她傻了眼:一直沒動的100元只剩下60多元。據了解,銀行每季度扣3元錢與銀行開征的小額賬戶管理費有關。
100元錢存上9年只剩下60多元、銀行存款餘額達不到指定限額就要扣錢……一些律師、低收入家庭最近開始質疑銀行收取小額賬戶管理費的行為:『銀行有權單方面收取小額存款賬戶管理費嗎?』,『錢越存越少,合理嗎?』
一些律師認為,銀行收取小額賬戶管理費的行為,有單方面違約之嫌。廣東群立弘律師事務所律師謝子奇說,銀行在儲戶開戶的合同中並沒有小額賬戶要收取管理費的說明,銀行以公告的形式收取儲戶錢款,要看開戶協議是否約定銀行有單方面變更的權利。部分銀行在與儲戶沒有約定的情況下收取管理費,違反了合同法。
針對銀行『提高服務、節約成本』、『促進個人理財,減少無效和低效賬戶』的說法,有關專家表示,在網絡和數據庫技術非常發達的今天,銀行應該通過技術革新等人性化措施來解決這一問題。朱慧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