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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 嵩繪 |
廣東揭陽市惠來縣神泉鎮紅崗農場內發生了一樁蹊蹺事:號稱公益性、本應收取成本費的公墓,建成後售價卻高達3萬至4萬元,遠超當地農民承受程度。而更蹊蹺的是,經媒體曝光後,竟然無人問責,仍舊照常『經營』。
墓修好了,公益的『旗子』怎麼卻倒了?據報道,一座座高價公墓背後,隱藏著當地鎮政府與『墓老板』的『長期合作』:鎮政府『圈地』,『墓老板』經營,牟利『二八分』。果真如此,還請有關部門趕緊介入,莫讓這『買賣』再延續了。
佔用公共資源謀私利,這種事近段時間以來還真不少:公共用地上蓋私宅,攔路攔橋收起『過路費』,公共景觀內會所林立……人們不禁會問:公益事業為何老變味?公共資源為何總能被私人竊取?
究其原因,跟掌握公共資源的一些單位和個人心裡沒有裝著老百姓、一門心思只為謀私利有直接關系。為了達到這個目的,他們往往選擇變一套偷梁換柱的戲法,把公益當成幌子,障住觀眾耳目,最終將公共資源變成小部門或者個人的搖錢樹。
應該說,這套戲法並不高明,一般騙不了人。老百姓不是傻子,承諾中的公益事業眼瞅著跟自己就沒了關系,『公益』二字儼然只見『益』不見『公』,憑誰都知道這裡邊有貓膩。可是,隔三岔五為什麼總會跳出一個變戲法的來呢?
關鍵的問題在於監管的缺失。老百姓都能看明白的事,不知為何,有些監管部門及上級單位卻視而不見。甚至老百姓接連舉報、媒體紛紛曝光,也都置之不理。即便說幾句話,也是雲裡霧裡;即便采取點舉措,也是避重就輕,甚至高高舉起、輕輕放下。如此監管,再拙劣的戲法也可以照常上演。
這些作為,嚴重損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公益事業就是公益事業,不能是掛著公益招牌的把戲。發現了偷梁換柱者,應該嚴厲查處,該追究誰的責任,便要追究誰的責任。從設計規劃到執行落實,監管部門應對每一個環節都加強監管,違法必究,不給權力尋租留下容身之地。如此一來,公信力纔能樹立起來,老百姓纔能滿意。
公益事業要姓『公』,我們本不該反復申說這個常識,竊公益之名的戲法可以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