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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彩霞走到被告席與王崢嶸夫婦的代理人握手 攝特派記者張家民
訊 羅彩霞案昨天在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正如此前預測的,羅彩霞出現在法庭。而讓人想不到的是,此前一直表示不願出庭的唐昆雄出現在法庭。庭審中,鑒於各方均有調解意願,法官對各方進行了將近3個小時的調解。最終使他們達成調解協議,由王崢嶸給付羅彩霞4.5萬元,羅彩霞撤銷了對下落不明的王佳俊的起訴。簽署調解協議後,羅彩霞走上前去與各被告握手言和,讓所有在場的記者頗為感動。羅彩霞說,希望王佳俊盡快擺脫陰影,以後能過上好生活。
-確認第一被告王佳俊構成侵害原告姓名權、受教育權,並判令其停止該侵權行為;
-判令第一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41990元,其他被告承擔連帶責任;
-判令第一被告賠償原告精神損害撫慰金10萬元,其他被告承擔連帶責任;
-判令被告賠禮道歉;
-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羅彩霞的律師徐國強宣讀起訴書後,主動表示願意以調解方式解決此案。鑒於所有當事人都同意調解,審判長劉英全宣布對當事人進行調解。
從10時15分開始,三名法官一直對原被告雙方調解到13時,纔和所有當事人重返法庭。其間,羅彩霞和律師返回法庭6次。在法官的耐心開導下,12時30分時,雙方終於將給付數額確定在了4.5萬元。13時許,王崢嶸的代理人讓人將款項拿到法庭。之後,法官重新開庭,宣布調解成功。調解協議為,由王崢嶸給付羅彩霞4.5萬元,羅不再堅持其他請求,雙方無其他爭議,本訴費由王崢嶸承擔。就這樣,這個引起國人廣泛關注的案件圓滿解決。之後,法庭上演了感人一幕,羅彩霞走到被告席與被告或其代理人握手言和。
羅彩霞與代理律師在庭審現場
-昨天早晨7:30 羅彩霞案合議庭成員、法警,以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員,從入住的酒店步行來到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
- 8:00 幾名被告的代理人陸續到來。
- 8:10 羅彩霞和她的兩名代理律師一起進入法庭。
- 8:30 三名合議庭成員進入法庭,坐定後審判長宣布正式開庭。
8被告中,除了唐昆雄親自出庭,王佳俊下落不明外,其他被告均系委托律師出庭應訴。邵陽縣一中等單位的領導坐在旁聽席上。
原告認為,王佳俊在父母的直接幫助下,以不正當手段冒用了原告的個人身份及高考成績就讀於貴州師范大學,並取得《畢業證書》及《教師資格證證書》,構成對原告姓名權及受教育權的侵害,應當承擔相應民事責任;關於受教育權的問題,王崢嶸夫婦的代理人表示,羅彩霞當年並未被大學錄取,王崢嶸在羅彩霞未被錄取的情況下,讓女兒使用她的身份信息上大學,這其實並不影響羅彩霞復讀一年後考上天津師范大學。貴州師范大學的律師表示,王佳俊並沒冒用羅彩霞的錄取名額,只是冒用了她的身份,所以不存在侵害羅彩霞受教育權的行為。
原告方陳述事實和理由後,法官要求王崢嶸夫妻的代理人、湖南湘晟律師事務所律師屈意民進行答辯。該律師稱王崢嶸委托他向羅彩霞進行最真誠的道歉,請求羅彩霞原諒他們一家人的過錯。之後,該律師口述了王崢嶸在監獄中書寫的答辯狀,並多次對答辯內容進行詮釋。他說,王崢嶸承認侵犯了羅彩霞的姓名權,影響了羅彩霞辦理教師資格證。但他已停止侵權,所以對羅彩霞的影響不大。
該律師還表示,王家現在有60萬元的債務,沒有能力賠償。但以後有賠償能力了,會給羅彩霞一個說法。
王崢嶸夫婦的律師屈意民對本報記者說,他與王崢嶸認識,這次是免費為其夫婦代理案件。而且4.5萬元調解款中,有2萬元是他自己掏腰包,另2.5萬元是在達成調解後火速找朋友借的。屈律師最後說,天津西青區法院法官把這個案件處理得不錯,他對他們表示感謝!
羅彩霞在簽署調解協議後,接受了本報記者的采訪。她說自己對調解結果表示滿意。她之所以這樣做,是為了體現『以和為貴』的精神。本來她的底線是5萬元,但王崢嶸已經吸取了教訓,她也維護了權益,所以欣然接受了該結果。另外她接受調解,也想此事盡快告一段落,不想讓它再牽扯精力。
羅彩霞有些動情地說:『王佳俊和我是同學,她的悲劇主要是由家長造成的。現在我也希望她盡快擺脫心理陰影,以後能活得好一點,畢竟她的路還很長。』羅彩霞的父親在法庭中,始終三緘其口,不願表達什麼意見。他在回答記者提問時,總是說『不清楚』、『沒想過』。但在調解成功後,他臉上露出欣慰的笑容。他說:『事情能快點解決當然好了!感謝天津的法官們!』
羅彩霞的代理人潘強對記者說,他對法院的調解工作表示肯定,並稱案件調解是解決矛盾的好辦法。『本案的解決體現了民事案件中寶貴的妥協精神。』他最後對記者說。
西青區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本案審判長劉英全在調解之後,接受了本報記者的專訪。他對記者說,本案得以調解,不僅符合法律的規定和精神,也讓各方當事人都非常滿意。劉英全說,羅彩霞案給人們的警示意義非常大。事實上,王崢嶸為自己行為付出了巨大的代價,所以老老實實做人,做遵紀守法的好公民,在法制社會是非常重要的。新報長沙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