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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資源整合是否達到了減少事故發生的預期效果?國家安監總局新聞發言人黃毅17日在接受中國政府網訪談時針對這個問題提出,不能因為國有大礦發生了重特大事故就對資源整合工作提出異議。
黃毅說,今年以來我國共發生14起煤礦重特大事故,國有煤礦佔2起,其餘11起都是小煤礦,所以不能得出『國有大礦的事故比小煤礦多』的結論。
『另外,也不能因為國有大礦發生了幾起重特大事故就對資源整合工作提出異議。』黃毅說,具體情況還要具體分析。國有大礦如果在安全上存在漏洞,對隱患不能治理,盡管它基礎比較好,設備比較先進,也可能出大事。今年國有大礦出的兩起事故都是在建礦井,而且都是透水事故,其中有違規作業和違規操作的問題,也應該及時糾正。
他認為,煤礦資源整合效果是明顯的,通過資源整合,發揮了國有大礦的優勢,對小煤礦進行了技術改造,提昇了煤礦安全生產管理水平,這項措施還是有效的。所以有些省份也在學習借鑒山西省的這種做法,開始了小煤礦整合的工作。
他介紹說,目前全國正在進行資源整合的小煤礦數量有5000多處,這些有的正處於整合技改階段,有的已經辦理了整合手續。在這個階段,如果安全監管不到位,如果對那些在整合技改期間違法擅自組織生產的行為打擊不力,也有可能導致一些事故的發生。
黃毅指出,今年以來煤礦所發生的重特大事故有80%發生在整合技改煤礦。如何加強整合技改煤礦的監管,加大執法監督的力度,是煤礦安全生產工作面臨的艱巨任務。在整合技改過程當中,各地要加強監管,加大執法,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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