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轟動京城的大興第三起『滅門』慘案19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宣判。31歲的被告人張偉因酒後失控連殺5人,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隨著腳鏈聲一聲聲逼進,案犯張偉被兩名法警帶入法庭,法官在宣讀判決書時,張偉始終表情平靜地傾聽。當法官宣布判處其死刑時,他依然不動聲色,面色平靜,並乾脆地回答法官:『聽清楚了。』
面對記者『殺人動機、殺人想過害怕嗎?』『有上訴願望?』等一連串的提問,張偉表情冷漠低頭不作回答,他雙手放在膝蓋上不停地搓手。當記者追問『與家人有什麼話要說』時,他深深地嘆了口氣,仍然是搖搖頭,低頭不語。現場氣氛十分凝重,他沈默了將近5分鍾,對身邊的法警說:『把我帶走吧。』
閉口不答和不停搓手成了眾多記者對張偉留下的最深兩個細節。這與第一起大興『滅門』慘案的案犯李磊有很大的不同,李磊在庭審前後頻頻回答記者的各類提問。
檢察機關指控,2009年12月31日21時許,張偉在大興區舊宮鎮其暫住處,飲酒後因瑣事與申某發生口角,張偉持尖刀猛刺申某頸部及軀乾部數刀,致申某失血性休克死亡。張偉唯恐罪行敗露,又持尖刀猛刺在現場目擊其刺殺申某全過程的自己女友張敏數刀,致張敏失血性休克死亡。
張偉為殺人滅口,隨即駕車至大興區舊宮鎮申某的暫住處,騙開房門,持刀先後猛刺申某的父親、母親以及懷孕7個月的妻子軀乾部、胸部等數刀,導致3人死亡。作案後張偉企圖割腕自殺,被迅速趕到現場的警察當場抓獲。
據判決書透露,張偉在連殺5人後,曾給遠在東北黑龍江的父母打了一個電話:『兒子不孝,先走了。』
法院認為,張偉歸案後雖然認罪態度較好,主動坦白交代了殺害張敏和申某的犯罪事實,但張偉僅因瑣事便持刀殺害了朋友,後竟為殺人滅口,又持刀連續殺害與其素無矛盾、並在案件起因上無任何過錯的申某的父母、妻子及自己的女友張敏,其行為足以反映張偉的主觀惡性極深,屬於刑法規定的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
法院認定,張偉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5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犯罪手段極其殘忍,犯罪性質極為惡劣,社會危害性極大,依法應予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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