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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北京8月12日電(記者李京華)北京市大興區李磊滅門案12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以故意殺人罪對被告人李磊提起公訴。
2009年11月23日22時,今年30歲的李磊在北京市大興區黃村鎮其父家中用尖刀將妻子、妹妹、父親、母親、年僅1歲的次子和6歲的長子刺死。李磊作案後逃往海南,後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檢察官說,李磊的價值判斷存在很大的偏執性,他的價值觀是扭曲的,對一切都懷疑、都不認可,甚至仇恨,也不去考慮有沒有其他解決辦法,而是固執地認為『死亡是最好的解脫』,這是一種典型的不健全的扭曲人格。
法庭上,李磊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檢方當庭宣讀鑒定書顯示,李磊在作案時沒有精神障礙,屬於完全刑事能力行為人。檢方認為,被告人李磊無視國法,因家庭瑣事竟不顧倫常,故意非法剝奪至親生命,致6人死亡,犯罪性質極其惡劣,情節、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被告人李磊的刑事責任。法院12日沒有作出判決,此案仍在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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