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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臺灣方面決定部分承認大陸學歷,開放大陸學生赴臺學習的消息,教育部有關司局負責人20日表示,這有利於加強兩岸教育交流,但不應設立歧視性待遇。
這位負責人還表示,希望臺灣有關方面做好規劃,拿出具有吸引力的高校和專業提供給大陸學生,並采取切實措施保障赴臺學習的大陸學生的正當權益,為他們的學習和生活提供良好的環境。
19日下午,開放大陸學生赴臺求學的『陸生三法』在臺灣立法機構三讀修正通過。但仍設限『一限二不』,大陸臺生表示不滿。
『陸生三法』是指兩岸人民關系條例、大學法、專科學校法,臺灣要開放大陸學生赴臺求學,就需要對上述三項法案進行修改。臺灣立法機構通過『陸生三法』修正案,臺灣將正式承認大陸學歷,並開放大陸學生來臺灣大專院校就學。
修正後的『陸生三法』明確規定『一限二不』:限制承認醫事學歷、大陸學生不得報考『安全機密』相關系所、非臺灣籍的學生不得參加公務員考試。民進黨團提出的附帶決議,明定陸生『應依兩岸關系條例第10條第2項規定,不得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的活動』,不得於校內外從事專職或兼職工作,也獲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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