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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慧卿/圖
浙江在線08月23日訊
有一對夫妻在離婚時這麼承諾,女方在兩年內不找男友,只有男方找到女友,女方纔能找男友。聽起來是不是挺荒唐的事?
37歲的江西人羅某就是這承諾方之一。
他和妻子王某以前都在溫州打工,今年1月份,他們離婚了,說是感情不和,處不下去了,羅某離婚後去了外地。今年4月,羅某打聽到前妻有了男友,他不甘心,就從外地趕到溫州來。羅某說,當時他和前妻離婚時有約定,前妻兩年內不找男友,只有他找到女友了,前妻纔能找男友。前妻食言了,離婚纔3個月就有了男友,他懷疑妻子婚前就有外遇。
他去前妻所在的鞋廠找她,前妻回避了。後來,前妻在她哥哥的陪同下見了羅某一面。『你是不是有男友了。』羅某問她。前妻想打發他走,說自己『沒有』。
羅某當然不信了,當晚11時許,羅某又來到鞋廠。他打電話給前妻,接電話的是個男的,兩人就在電話裡罵起來。羅某進入鞋廠,到廚房拿了把菜刀,在工廠3樓的一間辦公室找到前妻和她的男友李某。
這李某當時聽到門外有腳步聲,趕緊反鎖了門,拉了一張椅子頂住房門,又拿來一把日本刀守在門口。
羅某氣衝衝地撞開門,舉刀就把李某砍倒了。前妻嚇得躲進了辦公室後面的臥室,反鎖了房門。殺紅了眼的羅某撞開門,又猛砍了前妻幾刀。
見自己砍了人,羅某從3樓跳窗逃走了。他擔心被人發現,就沒走遠,藏在鞋廠附近一個廢棄的破帳篷裡。第二天,他被警方抓了。
市中級人民法院最近判了羅某死刑。法官說,羅某砍傷前妻,殺死前妻的男友,是故意殺人罪。老師伯想說,這一紙證書尚不能鎖住當初結婚時的承諾,何況是在這離婚後呢?感情的事在於你情我願,對方有了新的生活,該放下、釋然、祝福纔是,怎麼能用這麼極端的方式?
這正是:
離婚訂承諾,
想把對方鎖;
感情本自願,
衝動闖大禍。
據溫州都市報潘賢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