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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中新網記者在南昌市政府信息公開網找到南昌市政府發布的洪府字[2010]5號文件,該文件名為『關於邱勝等同志任職的通知』(以下簡稱為『通知』)。通知顯示,南昌市政府任命了一批南昌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以及市文化新聞出版局的官員。
根據通知顯示,宋某某同志任南昌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副局長;殷某某、施某某、張某某、柯某、李某某、劉某某、殷某某、李某某、吳某、王某某、胡某某、詹某某、胡某某、唐某某同志任南昌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副主任(副局長)。
南昌市城管委信息中心楊姓負責人向中新網記者證實,殷某某、施某某等14人任城管委副主任的同時,還兼任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的副局長。照此說法,加上宋某某副局長,南昌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副局長總數為15人。
據了解,南昌市『大部制』改革中一項重要內容就是撤銷南昌市市政公用局、市市容環境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成立南昌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將3個部門的職責整合劃入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對外掛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的牌子。這一說法得到南昌市委組織部乾部三處相關負責人的證實,該負責人稱:『按照大部委制的精神,該市將職能相近的單位合並,城管委的情況便是如此。』
公開資料顯示,南昌市規定,被撤銷的行政部門的在職人員(除市委任命的領導乾部外),隨職責先全部劃入新組建的相關部門。但該市同時要求,規定的機構限額不得突破,行政編制總額不得突破。嚴格按規定核定部門領導職數,市政府工作部門一般配1至4名,少數任務特別繁重的可多配1名。按此要求,南昌市城管執法局設15個副局長有超限額之嫌。
不僅如此,中新網記者發現,該通知還給南昌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任命了2名調研員和4名副調研員。據了解,調研員是公務員的一種非領導職務。
針對南昌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設立如此多副職領導,有網友質疑『不知道是按什麼規定設置職位的,這麼多人哪有那麼多事』,也有網友戲言『只要你進了官場就明白了』,另有網友稱『地方「減副」注定將是一場顯規則與潛規則的較量。』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中國法學會行政法研究會副會長馬懷德教授在接受中新網記者采訪時表示,一個機構正常情況下是一正四副,出現15個副局長,這是很不正常的一種現象。
馬懷德教授表示,『大部制』改革目的是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尤其是實現真正意義上的職能轉變,減少部門之間的權限衝突和依法『打架』的現象。『大部制』改革不是簡單的將幾個機構簡單合並,領導職數可以無限制增加,而是要讓機構變得精乾、高效,職能統一。
截至發稿時,記者尚未收到相關部門的書面說明和正式表態,記者將繼續追蹤此事的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