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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一直高度重視職工收入工作,制定實施了2008年至2010年3年增收計劃,連續3年每年出臺18項增收政策措施,以促進企業職工增收為重點,連續調整最低工資標准,提高工資指導線基准線,職工工資水平保持了穩定、較快增長。但是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計調查表明,本市在職工工資增長方面仍然存在著很大的差距,一是收入增長與經濟發展尚不同步;二是一線職工收入偏低、增長較慢,部分勞動密集型企業職工收入在1500元至2000元之間,但其中三分之一左右是加班加點工資,有的企業將最低工資作為工資標准『踩線』發放,還有一些企業沒有建立正常的增資機制,甚至連續幾年不提高職工工資;三是工資集體協商的作用沒有得到充分發揮,工資集體協商覆蓋面還比較窄,仍存在企業『不願談』、職工『不敢談』的現象,有些企業即使開展工資集體協商,也存在質量不高、程序不規范、實效性不強等問題;四是侵害職工勞動報酬權益的行為時有發生,個別企業仍存在克扣拖欠職工工資現象,有一些企業不按規定發放中夜班津貼、防暑降溫費、集中供熱采暖補助等工資福利待遇,部分企業擅自提高勞動額標准,變相降低勞動者工資收入。
據了解,為了徹底解決上述問題,天津市將從現在起至10月底,組織全市31個調研組深入職工收入水平低、增長慢的企業進行調研走訪,幫助企業建立完善三方機制和勞動關系對話機制,指導企業完善廠規廠紀,排查矛盾糾紛,提供政策服務和指導,督促企業為職工增加工資。同時,在各類企業建立規范的溝通協商機制和工資正常增長機制,與工會組織建立定期例會制度、工作通報制度、目標考核制度及和諧企業履約督導制度,擴大工資集體協商覆蓋范圍,將工資標准、工資調整、工資支付、福利待遇等容易引發勞動爭議的事項作為協商的主要內容,提高協商質量。本市人力社保部門將定期發布工資集體協商指導信息,為企業和職工開展協商提供信息支持。
與此同時,天津市將加大維護企業與職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按照『雙維護、雙促進』的原則,做好爭議調解仲裁和勞動監察執法工作。督促企業建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推動區域、行業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建設,在街、鄉鎮建立勞動爭議調解機構,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勞動爭議,將勞動爭議調解納入人民調解工作范圍,在基層司法設立勞動爭議調解服務窗口,力爭達到『協商不出企業、調解不出街鎮』,將50%以上的小額簡單案件通過調解化解在基層。同時,本市將強化勞動監察執法,加大最低工資和工資支付情況監督力度,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加強日常巡查、專項檢查,嚴查違規行為,維護勞動者報酬權益。(記者張鳴岐實習生貫文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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