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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隨著全市職工平均工資提昇至2857元,參保職工的生育津貼待遇也將隨之提高。8月23日,沈陽市醫保中心透露,已報銷且涉及自2010年7月1日起生育生活津貼待遇的,從此通知發布之日起每月1-20日由單位經辦員為其辦理差額補報手續。
沈陽市職工醫保參保孕婦可能享受3個月至5個半月的生育津貼待遇,津貼金額以全市職工月平均工作為標准。日前,沈陽市根據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公布2009年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等有關問題的通知》和市統計局的數據,確定了2009年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為34281元,月平均工資為2857元。也就是說,從今年7月1日,全市參保職工的生育津貼待遇為每月2857元,每月提高了395元,已報銷且涉及自2010年7月1日起生育生活津貼待遇的可以補報。
【補報需要攜帶的材料】
正常產、剖宮產、難產:需提供《賬號表》、《女職工分娩生育生活津貼申領表》、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B5復印件;
流產、引產:需提供《賬號表》、《女職工流產、引產生育生活津貼申領表》、結婚證原件及B5復印件;
男職工:需提供《賬號表》、《男職工護理假工資津貼申領表》、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B5復印件、獨生子女光榮證原件及B5復印件。(記者丁寧張宛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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