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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腐敗 瘋狂的『土地奶奶』
作為一個科級乾部,遼寧省撫順市國土資源局順城分局原局長羅亞平在職務犯罪領域創造了一個新的歷史紀錄。據檢察機關指控,羅亞平利用職務之便涉嫌貪污、受賄3000餘萬元人民幣,另對2800餘萬元人民幣、69萬餘元美金的家庭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涉案金額共計6000餘萬元。
羅亞平不僅刷新了遼寧官場貪腐犯罪涉案金額的紀錄,而且她的案子甚至被中紀委領導批示為『級別最低、數額最大、手段最惡劣』,也就是後來民間傳聞的遼寧『三最』女貪官。
1987年,羅亞平調入順城區國土部門,從事土地審批工作。上世紀90年代末,順城區作為撫順重點發展區域,房地產和商業用地的開發是重點項目,而此時的羅亞平已經擔任順城區發展規劃局(後來改為發展改革局)副局長,兼任順城區土地經營中心主任。在哪塊區域開發什麼項目,羅亞平擁有絕對的話語權。正是因為這項權力,她成為順城區開發初期最炙手可熱的實權人物。
成就羅亞平仕途的是國土局,可是羅亞平用心『經營』的卻是順城區土地經營中心。
開發商為了征用土地要到土地經營中心預存資金,土地經營中心與開發商簽訂協議,按照單獨建賬、專款專用、多退少補的原則,支付給每一個開發商所對應的動遷戶。可是這些數額龐大的資金並沒有被列入國家財政,無人監管。而羅亞平最看重的便是『無人監管』,一旦開發商將資金繳納到土地經營中心後,這筆錢的流向在很大程度上都由她說了算。羅亞平私吞的最大的一筆征地款數額高達800萬元。
利用掌管黃金地段土地征用和審批權的職務便利,截留、私吞征地款只是羅亞平斂財的其中一種手段而已,這種手段她用得並不是太多,她70%以上的非法收入都來源於動遷補償。從2005年3月開始,羅亞平單單利用假補償的方式,冒用12個人的名義便從土地經營中心共騙取補償款1000餘萬元。
羅亞平的貪婪行為引起了開發商的不滿,有關她的舉報不斷。2008年3月25日,羅亞平被刑事拘留。2009年1月20日,羅亞平案在沈陽市中級法院第一次開庭審理,後來又陸續三次開庭,羅亞平的辯護律師都換了兩任。直到今天,羅亞平的案件仍然沒有宣判。
『有土地便有腐敗』幾乎快成了官場定律。從驚天動地的省部級高官落馬,到默默無聞突然被拿下的小小科員,涉案金額動輒以百萬、千萬,乃至億元計算。
8月19日,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邱學強在深入開展國土資源領域腐敗問題治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透露,2009年1月至今年7月,全國檢察機關立案查辦國土資源領域職務犯罪案件1855件,其中貪污賄賂犯罪1609件,瀆職犯罪246件;大案1303件,縣處級以上乾部要案178人。
國土資源領域,已成為腐敗高發領域之一,也成為腐敗最難治理的領域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