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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院通過推出建設學習型審判庭等措施,努力實現審判工作新突破,爭創一流審判監督工作。
努力在審判監督案件的管理上取得新突破。該院建立符合審判監督規律的規章制度,做到季度有評查、案件有分析通報、年終有統計分析,逐步實現上下級法院定期溝通、個案交流和評查工作常態化,達到均衡結案。努力在提高庭審質量和文書制作水平上取得新突破。通過嚴格執行庭審規范,做到陽光審判,庭審筆錄達到事實清楚無遺漏、證據充分可定案;法律文書從標點到文字、從表達到敘述、從論理到裁判,做到一絲不苟、精益求精。
努力在增強調查研究能力上取得新突破。對新證據的標准、確定指令再審和提審、抗訴案件的受案范圍和依職權取得證據合法性等進行調研,做到每人撰寫一篇調研報告或一篇審判實務論文或案例分析,促進審判監督工作深入開展。
此外,還要努力在法院文化建設上取得新突破。通過建設學習型審判庭,使該院在法學理論和法學實踐方面走在前列;通過爭當學習型法官,讓法官們在法律意識、法學修養、法律知識、法律行為等方面走在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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