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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08月30日訊
從今年開始,湖州市將廉租房申請制度調整為常年申請、常年受理、常年保障。對經審查、公示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從下個月開始給予廉租住房保障。修改後,我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將做到申請一戶受理一戶、合格一戶保障一戶。目前,今年的廉租房工作已開始組織申請。
以後,市民申請廉租住房將更為方便。昨天,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今年,我市在對《湖州城區城鎮廉租住房保障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進行了七方面的修改和完善,從今年起廉租房申請制度由往年集中時間申請、集中時間受理調整為常年申請、常年受理、常年保障。
往年,廉租房的申請都要在固定的時間段進行。而從今年開始,我市將廉租房申請制度調整為常年申請、常年受理、常年保障。對經審查、公示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從下個月開始給予廉租住房保障。修改後,我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將做到申請一戶受理一戶、合格一戶保障一戶。目前,今年的廉租房工作已開始組織申請。
今年在修改廉租住房實施細則時,把『精神、智力三、四級殘疾』與『一級、二級殘疾和一至六級傷殘軍人』一同列入重殘疾范圍,成為廉租住房重點保障對象。
細則對於申請家庭收入標准也進行了完善。從今年起將收入申請條件由往年參照低保標准調整為參照人均可支配收入標准,並確定人均可支配收入在45%以下、人均住房15平方米以下的城鎮居民可申請廉租住房。收入保障線人均低於10500元。
在實物配租保障方面,今年,對領取養老金後收入仍在人均可支配收入80%以下的,今年起也可申請經濟適用房或要求保留廉租住房保障,待公租房推出後通過公租房予以保障。
此外,新的細則在審查程序和內容方面和後續管理機制方面及公開監督機制方面也進行了相關完善。據悉,湖州城區從2002年起實施廉租住房保障,截至2009年已累計保障1707戶。
(湖州在線-湖州晚報祝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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