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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陽市委宣傳部證實:河南省安陽市市委副書記李衛民涉嫌職務犯罪出逃,已被雙開,檢察機關也已對他立案偵查(《都市時報》8月29日)。
『副書記失蹤』消息終於得到官方證實,而且是『涉嫌職務犯罪出逃』,但整個事件還是讓人疑問不斷:作為一名官員,為何竟然三個月不見蹤影而得不到相關部門的重視、調查,需要『網曝』後纔采取措施?
更重要的是,李衛民的出走不是沒有任何征兆:據了解,在李衛民出走以前,就有很多地方『不對勁』:好多工作需要他參加的,他都沒有參加。相關監管部門何以不對其多個心眼,或者及早采取措施防范其出逃?
我們不知道,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立案偵查的李衛民是否在國外一隅暗自嘲笑相關部門的遲鈍。我們只知道,在相關部門對李衛民涉貪有所『懷疑』之前,李衛民早已『溜之大吉』了,對黨籍和公職早已無所謂了,更不害怕立案偵查了。
從這個角度說,對事發前一段時間就『不正常』並最終出逃不歸的李衛民來說,其實早已『開除』了當地官場,相關部門如今作出『開除』李衛民公職以及黨籍的決定,就像是在自找臺階下,像是一種自我安慰,實在是有點搞笑:人家早就不打算回來了,還在乎黨籍和公職嗎?
但是,筆者還是想知道,對早已『自曝其丑』的李衛民,為何直到現在相關部門都沒有明確證據查出其種種問題?紀檢、監察部門不能對李衛民們『事前監督』已屬失職,為何至今還一直是人們『猜測』其『或許跟三門峽腐敗案件有關系』,連『事後監督』、給公眾一個明白、給其他官員一種警示都無所作為嗎? (狄書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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