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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什麼樣的初衷、以什麼樣的方式來維護形象,本身就在向公眾展示著維護者自身的形象
不曾想到,伊春空難後的一個『意外』焦點,會是當事航空公司的改名換姓。
日前,河南工商部門突發公告稱,依據國家工商總局《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實施辦法》,『河南航空』作為企業名稱,在使用過程中已對公眾造成誤解,給本未在該公司投資的河南造成極大的負面影響,決定撤銷其變更登記,並恢復其原名『鯤鵬航空』。
在空難傷員仍需救治、事故原因尚未查清時,聲稱一個企業名稱對一個省造成『極大的負面影響』,定性可謂嚴重。這一『緊急避險式』結論的依據何在?
一般而言,誰也不會認為,如果冠有某個省市名稱,就一定有省市政府在其中投資。不知道河南工商為何如此緊張?按照公告的邏輯,既然『河南航空』有諸多不適宜,那麼當初冠名『河南』的依據在哪裡?難道彼時就不會給公眾造成錯覺或誤解?至於恢復『鯤鵬航空』原名,更是於法無據——當初更名時,『鯤鵬航空』已被注銷,政府部門無權自作主張為企業命名。
河南工商強烈的地域榮譽感和對地方形象的呵護之心,可以理解。畢竟,一個地方的形象,直接關系到人們的自信和自豪,影響著當地發展的活力和動力。然而,功不可以虛成,名不可以偽立。抱什麼樣的初衷、以什麼樣的方式來維護形象,本身就在向公眾展示著維護者自身的形象。
從公告來看,『河南航空』已然被當地作為『負資產』而剝離了。此刻不免設想,如果沒有伊春空難又會如何呢?相信許多人還記得,在2008年,正是河南省政府開出多項優惠措施,纔引來了『鯤鵬』落地鄭州並改姓『河南』的。『河南將再次擁有自己的本土航空公司』一時成為媒體醒目標題。如今,空難尚未調查清楚,『河南航空』即被『去本土化』,無論理由怎麼冠冕堂皇,此舉也難以讓已在河南和將去河南的企業心安。
如此看來,河南工商要求企業更名是為了維護『地方形象』,但從輿論反應觀之,真正給河南造成負面影響的,恐怕不是『河南航空』的空難,而是此次跟贏不跟輸的『更名門』。同樣,在河南靈寶跨省追捕案中,當地打的旗號也是『維護地方形象』,然而事實證明,敗壞當地名聲的,恰恰是跨省追捕的始作俑者。
作為軟實力的重要資源,地方形象的打造是一個綜合工程,離不開政府和公民的合力。相比於個人,地方政府的責任更為重大,帶來的影響也更大、更持久。縱觀全國多起案例,地方政府對當地形象的維護,首要的工作應是樹立政府對規則和法律的敬畏,對公民和企業權益的尊重,以及為人民服務的品格和擔當,而不是頭痛醫頭、惑於勢利。(范正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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