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的輿論監督之所以有效,在於其提供了一個開放的平臺,使得各種信息和觀點能夠在這個公共領域自由碰撞、爭鳴,最終能夠形成對某一事件全面、真實地再現。在8月27日國務院召開的全國依法行政工作會議上,溫家寶總理纔會再次強調,要健全行政監督體系和問責制度,要更加重視人民群眾和社會輿論監督,要支持新聞媒體對違法或者不當行政行為進行曝光。 8月28日,在伊春市殯儀館附近,接連發生四起采訪記者遭警察扣留事件。事件發生後,在當地采訪的十餘家媒體記者,要求警方釋放4名記者。兩個小時後,被扣記者重獲自由。隨後,伊春市宣傳部門和警方已就此事公開道歉。(8月29日《新京報》) 伊春空難,舉世關注。在光天化日之下,記者竟也會接二連三地被扣留,這不免讓人感懷於記者采訪之曲折,感嘆於輿論監督之艱難。記者的悲慘遭遇並不止於此。這兩個月,記者遭遇毆打、報復、追查、通緝等事件,可謂此起彼伏:就在上個月,《經濟觀察報》記者仇子明遭浙江麗水遂昌縣公安局網上通緝;就在前幾天,千龍網記者阿良休假期間遭山東萊陽警方追蹤調查……種種跡象表明:輿論監督與公共權力磨擦日趨明顯,媒體與記者的權利已處在被藐視的邊緣。 4名記者被扣留後,十餘家媒體記者向公安局反映情況,有記者在雨中舉牌要求警察給予說法。約五小時後,伊春市有關領導就此事道歉。伊春市市委宣傳部部長華景偉說,這是誤會。這是什麼樣的誤會呢?即便殯儀館不允許采訪,也不能隨意扣留記者。據說,是空難調查小組規定殯儀館不許采訪。問題是,誰賦予了空難調查小組如此權力? 伊春區公安分局崔姓局長說,發生這次不愉快事件,誰都不願意看見,『我刑警出身,是個粗人,希望文化素質較高的記者們能夠理解。』這顯然讓刑警蒙羞。刑警並非就只需五大三粗,會點拳腳功夫就可以勝任的。尤其是現代刑警,除了擒拿格斗身手不凡,『細』也是刑警基本的職業要求,刑警應該與記者一樣『文化素質較高』。先前大喊『抓的就是記者』,現在又以『誤會』、『粗人』來應付,未免過於輕佻。警察手握公權力,稍有不慎就會傷及無辜,損害民眾利益;『抓的就是記者』,不僅是公權濫用,也是對媒體權利的蔑視。 從媒體報道可以看出,伊春空難案情復雜,背後有著復雜的幕後博弈。鑒於此,無疑需要媒體的參與,纔能亡羊補牢、懲前毖後。誠如南京市委宣傳部長葉皜撰文所說,突發事件發生時所有網民都是『記者』,他們隨時隨地都可以把自己得到的信息放上網;因此封堵媒體和網絡都是錯誤的。伊春空難之後,當地警方抑或當地政府竟然還想封堵媒體,不僅暴露出『領導乾部與媒體打交道的本領危機和知識恐慌』,也不免讓人懷疑:在伊春空難背後是否有著更為復雜的利益糾葛。 媒介的輿論監督之所以有效,在於其提供了一個開放的平臺,使得各種信息和觀點能夠在這個公共領域自由碰撞、爭鳴,最終能夠形成對某一事件全面、真實地再現。正因如此,在8月27日國務院召開的全國依法行政工作會議上,溫家寶總理纔會再次強調,要健全行政監督體系和問責制度,要更加重視人民群眾和社會輿論監督,要支持新聞媒體對違法或者不當行政行為進行曝光。失去了輿論監督,『人亡政息』恐怕不會是危言聳聽。 『媒體曝光違法』需要哪些支持呢?從記者遭遇毆打、報復、追查、通緝等事件來看,首先是要加強法律與制度的保障,通過行政問責與法律追究,來打壓『抓的就是記者』之輩的囂張氣焰。其次,要營造健康的媒介生態,讓媒體從輿論監督當中獲得更多的效益與聲譽。另外,也要改變當前的媒介業態,給予媒體更大的發展空間。只有各類媒體蓬勃發展、記者合法權利得到保障,輿論監督纔能在弘揚社會正氣、通達社情民意、引導社會熱點、疏導公眾情緒、搞好輿論監督和保障人民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等方面發揮更大作用。(劉義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