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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本報就刑法修正案(八)草案相關問題采訪刑法界專家
2010年8月23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取消了13個經濟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
從1997年頒布新《刑法》至今,已走過了13年。期間出臺了8次刑法修正案。從1999年12月25日開始頒布了第一次刑法修正案,2002年一年之內就兩次頒布刑法修正案。為什麼頻繁地頒布刑法修正案?每一次修正案的背後,折射了什麼樣的社會背景?華西都市報記者對此采訪了刑法界專家。
八次刑法大修大都涉及市場經濟犯罪1999年12月25日,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了刑法修正案(一),這也拉開了刑法大修的帷幕。這一次刑法修正案中提到,為了懲治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犯罪,保障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對刑法做補充修改。
其中規定:『國有公司、企業的工作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或者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02年12月28日,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的刑法修正案(四)提到,為了懲治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妨害社會管理秩序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行為,保障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對刑法進行修改和補充。
2005年至2009年總共出臺了三次刑法修正案。對信用卡犯罪;對單位、企業工作人員索取他人財物的犯罪;對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等工作人員以工作便利獲取內幕信息從事犯罪活動的懲罰。專家觀點:
中國政法大學刑法學教授洪道德認為,從改革開放之後,中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快速發展,隨著與國際市場的聯系,很多新鮮事物不斷出現。比如說期貨、證券、信用卡等等,都是在上世紀90年代後期纔迅猛發展起來的,此前頒布的刑法中,這些經濟問題沒有凸顯出來。但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刑法必須隨時關注這些領域出現的,嚴重危害社會經濟秩序的犯罪,這是立法機構頻繁出臺刑法修正案的重要原因。
每一次修正案折射出當時的社會背景2001年8月31日頒布的刑法修正案(二)規定,為了懲治毀林開墾和亂佔濫用林地的犯罪,切實保護森林資源,將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修改為:『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
佔用耕地、林地等農用地,改變被佔用土地用途,數量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農用地大量毀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專家觀點:
據洪道德教授分析,2000年前後,我國實行『退耕還林』、『退耕還草』政策,但很多人為了個人利益,毀林毀草,導致荒漠化嚴重。而此前頒布的法律中對這種濫伐濫采犯罪的打擊力度不大,因此專門出臺刑法修正案以加強對此類犯罪的打擊力度。
2001年12月29日頒布的刑法修正案(三)規定,為了懲治恐怖活動犯罪,保障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秩序,將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修改為:『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將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修改為:『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專家觀點:
據洪道德分析,這一次刑法修正案的出臺,可能與2001年3月16日發生在石家莊的特大爆炸案有關,這起案件造成了108人死亡,38人受傷。
取消13個死刑是尊重人權的表現洪道德教授表示,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需要不斷地通過刑法來解決一部分社會問題。
由於立法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從調研開始到出臺一部法律需要很長時間,往往是一部法律出臺了,又出現了新的社會問題,立法永遠跟不上社會發展的速度。而刑法修正案可以用『時間優勢』在一定程度上彌補立法滯後。
洪道德教授說,剛剛審議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中取消了13個經濟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這是尊重人權的表現。被取消的13個罪名的受害人均沒有個人,也就是說,嚴重危害社會秩序的犯罪依舊被保留了死刑。洪道德說,『有人認為,減少死刑罪名會導致犯罪率上昇,我認為這種觀點並不正確,比如殺人罪的最高刑法就是死刑但依舊有人以身試法。因此減少死刑罪名和犯罪率上昇並沒有直接關系。相反,取消對一些根本就不需要用死刑來制裁的罪名,正是對人權的尊重。』(記者李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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