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針對保護民生訴求,打造涉農村、農民權益,巡回審判,送法下鄉,真情為民的『農村法官』。對近年來受理的涉農案件趨勢和特點進行總結分析,結合審判職能,就處理好農村民事訴訟案件提出解決對策。深入村鎮定期開展普法教育,認真聽取和征求人民群眾對法院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密切與人們群眾的聯系,提昇法官和法院的良好形象。二是針對社區矛盾糾紛特點,打造聽得懂群眾語言、融得進群眾心裡、用社區群眾接受的方法解決群眾問題的『社區法官』。在社區建立法律服務點,定期選派審判人員進駐法律服務點,為社區群眾開展法律諮詢、上門調解等法律服務,縮短法院與社區居民的距離。選取房屋買賣、勞動爭議、交通肇事等典型案件和對社會影響大的案件到社區就地公開審理。組織群眾旁聽庭審,充分發揮司法審判的規范引導作用,努力實現審理一案、警示一方、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三是針對新類型疑難復雜案件,打造辯法析理、勝敗皆明、公平公正的『專業法官』。鼓勵法官專注審判實踐,通過崗位鍛煉,加強法律知識、相關領域知識的學習和積累,通過學習拓寬視野、增長纔乾。著眼與法院當前交通肇事、房屋買賣、勞動爭議、金融糾紛等類案件顯著提昇,新類型疑難復雜案件不斷出現的實際,加強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研討,加強法官的培訓交流,力求讓法官成為對特定審判領域有深入研究能力、對專門審判工作有豐富實踐能力、對新的審判難題有敏銳觀察能力,且善於處理該類糾紛的專業精英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