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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疑
1 考古發現確認是否需要政府部門認可?
『考古發現無須政府認定』
去年12月,河南省文物局在北京宣布『曹操高陵在河南得到考古確認』,之後,來自社會各界的質疑之聲不斷。
作為一項考古發現,其確認並不需要得到政府部門(如國家文物局)的認可。原中國考古學會理事長、多次擔任『十大考古新發現』評委的著名考古學家徐苹芳,在接受本報采訪時曾表示,考古發現的確立,不需要所謂確認程序。因為『考古是學術問題』,考古人員不僅要研究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同時也要研究那些對自己不利的證據。
考古界人士介紹,經過研究、比較以及必要的爭論,甚至是經過長時間的考證,在學界形成統一的認知,纔能達到一項考古發現的真正確立。從爭議到學術公認需要一個相當長的時間和過程,在此前一些著名的陵墓發掘時也曾經發生過類似的情況。
據介紹,作為地方文物行政部門,河南省有關部門向國家文物局提出申報,申請將曹操高陵列為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目前,按照有關程序,該批申報單位正在審核過程中。
2 文物行政部門行政行為程序和實體是否合法?
文物局認可高陵考古規程
今年年初,河北滄州律師韓甫政向國家文物局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要求公開曹操高陵的鑒定信息與標准。
韓甫政認為,按照《文物認定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文物認定,是指文物行政部門將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文化資源確認為文物的行政行為。文物行政部門行政行為的程序和實體是否合法,將直接關系到河南安陽『曹操墓』認定的法律效力。
1月27日,國家文物局在官網答復稱,河南省安陽西高穴大墓多次遭盜掘,為搶救保護文物,經國家文物局批准,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從2008年底,開始考古發掘該墓。2009年下半年,河南省文物局多次組織專家研究論證該墓的考古成果,專家們根據墓葬形制、結構、隨葬品特征、人骨鑒定以及相關文獻記載,認定該墓的主人為魏武王曹操,此墓即文獻中記載的曹操高陵。
國家文物局答復稱,曹操高陵的考古發掘、學術認定和研究成果公布等程序,符合考古工作規程。
按照《文物認定管理暫行辦法》,認定文物,由縣級以上地方文物行政部門負責。認定文物發生爭議的,由省級文物行政部門作出裁定。一位業界人士解釋,據此,這項曹操高陵是否為文物,其認定應該是河南省文物主管部門來負責。本報記者 王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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