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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09月03日訊
家住嘉興市平湖乍浦鎮的王大媽今年60歲。在去年12月,王大媽遭遇車禍住進了平湖市第二人民醫院。
留院觀察3天後王大媽出院了,肇事司機方某支付了4000元的醫藥費。之後,方某拿著醫院開具的醫療費用單去保險公司報銷,被告知部分費用不能賠付。
方某仔細一看單子,驚呆了:王大媽住院3天接受了十幾個項目的檢查,其中竟然還有艾滋、梅毒、癌細胞等項目。
前天,嘉興市衛生局專門組織了醫療專家,對此事展開調查。
車禍中多處擦傷,住院被『全面』檢查車禍發生在去年12月11日上午。
當時,家住平湖乍浦建港新村的方某在開車時不慎與同村騎電瓶車的王大媽相撞。王大媽被撞翻在地,面部與身上多處擦傷流血。事後她被緊急送往平湖第二人民醫院治療。
出於對王大媽身體健康負責的考慮,方某主動要求王大媽在醫院觀察幾天,等身體確定無礙後再出院。
就這樣,王大媽在醫院裡接受了3天的治療。去年12月14日,方某去支付醫療費用,發現短短3天的費用竟然要4000多元,但他也沒有仔細看費用單子,以為這是正常的。
一段時間之後,方某拿著這些單子來到保險公司報銷。哪知保險公司的相關工作人員在核對所有的醫療項目後說,單子中如癌細胞、艾滋、梅毒等數個檢察項目均與交通事故的檢查沒有必然關系,屬於過度檢查,不在保險公司賠付之列。
院方表示:做這些檢查是應該的因車禍擦傷住院的王大媽,為什麼還要檢查癌細胞、艾滋、梅毒這些項目呢?這些是否屬於過度檢查?
對此,平湖市第二人民醫院院長盛金鋒接受了記者的采訪。盛院長介紹說,王大媽進醫院的時候,通過病歷可以確定當時傷勢還是比較嚴重的。而隨後醫生也臨床診斷其為『復合傷、頭面部外傷、胸腹部挫傷、四肢外傷及軟組織傷』。
考慮到如病情發展可能需要手術治療,主管醫生根據有關規定,作為術前准備,對王大媽進行了相應的檢查與化驗。
盛院長說,做這些檢查與化驗是應該的。
家屬說:當時醫生並沒有介紹檢查內容在院方提供的一張病歷單上,記者看到了一位名叫『方良觀』的簽名。據了解,方良觀是王大媽的丈夫。
盛院長說,通過這個簽名,可以確定患者家屬是知道這些檢查項目的。
但不少和王大媽同村的人告訴記者,雖然方良觀在病歷上簽了字,可方良觀和王大媽一家都是農村來的,而且都上了年紀,當時並不一定知道病歷上面所寫的是什麼內容。
方良觀的兒子也說:『這個字也簽得稀裡糊涂的,當時醫生只告訴我爸爸,只要在上面簽字就可以進行檢查了,具體內容醫生卻並沒有介紹。』
嘉興市衛生局已組織專家介入調查記者了解到,被保險公司剔除的檢查項目主要是甲肝、乙肝、丙肝、丁肝、戊肝、梅毒、腫瘤、艾滋等多個內容,涉及的檢查款並不高,不到400元。
對於這筆費用,保險公司表示不在數額大小,而是非保險范圍他們無責埋單。而先期墊付了醫療費的方某自然也叫屈。
目前,得知此事的嘉興市衛生局已經展開調查。前天下午,衛生局組織的相關單位的醫療專家也來到平湖市第二人民醫院。
昨天下午,嘉興市衛生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此事還在進一步調查中,結果將於近日向媒體公布。
通訊員辛春喜駐嘉興記者竺軍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