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說到當前名人故居的話題,馬上想到一個詞兒:進退兩難。
一邊是歷史巨人的故居被推土機一個個夷平,城市失去了自己這種靈魂性確鑿的存在,泯滅掉一份份珍貴的遺存,城市因之一點點減少它歷史積淀的厚重;一邊卻是一個個名人故居被作為旅游的景點與招牌『開發』出來,亮閃閃推到人們面前。可是,待走進到這些重新『打造』的名人故居裡,不過是一些老照片,陳年的家具什物,牆上掛著臨時搞來的、往往與這些故居主人並無關系的老字畫,再加上一些傳記性和功勞簿式的文字簡介;空洞乏味,沒有感覺;然而,這樣的故居正在各地爭先恐後地『打造』著——特別是旅游資源匱乏的地區。
造成這兩種極端性問題的是沒有認識到名人故居的真正價值;或者都是從實用和經濟價值看待與對待名人故居。當認為名人故居沒有什麼實用價值時,想也沒想就一揮而去;當看到名人故居可以招引游人、賺得錢財時,便急急忙忙一通涂脂抹粉地推將出來。這兩種極端看似相反,立腳點卻都是功利主義地決斷文化。
文化的價值主要是精神價值,名人故居亦然。它的價值不是物質性的,而是精神性的。有人會說故居建築不是物質的嗎?但單看物質恐怕並不珍貴,它們大多普普通通,看似平常,甚至狹小簡陋,可是當我們得知一種曾經影響世人的精神或時代審美誕生其中,它就變得異樣神奇,散發出奪目的光彩了;就像我們在巴黎近郊奧維爾那間不足七平方米的斜頂而昏暗的梵高故居感受到的——那真是一種震撼!由此我們更堅定地認為:名人故居的真正意義是,在歷史巨人這個特定的生命場中,將他們的精神影響後人。
所以說,名人故居的工作是致力體現一個個非凡的個性的精神與品質。
如果從精神層面上去建設名人故居,一定會著重名人的『人』;如果只想打賺錢的主意,一定只想用他的『名』。
可是沒有『人』的『名』,魅力有限。因此各地新開發的名人故居到頭來大半是門可羅雀。
由於過去對名人故居認識有限,許多故居得不到保護而不復存在;偶有存留,時過境遷,故居主人留下的大量實物和細節也漸漸消失。一旦動手去建,卻不知如何來做;再加上對歷史文化知之有限,難免把它們當作那種古村落的財主們的宅院熱熱鬧鬧布置一下,就推到旅游市場裡了。
關鍵是要聘請專家。其實凡重要的歷史名人,大都有學者專事研究其生平傳記、性情習慣和事業歷程。唯專家能細心挖掘史料,察覺埋藏在看似平常的故居中尚存的珍貴細節,設法再現故居主人獨特的文化氛圍與生命氛圍。文化上的事,離開專家、離開文化的性質和規律就難免錯誤百出。當然,更關鍵的還是我們的『名人故居觀』:到底想以故居建設來增強一個城市或地方的精神文化,還是只想用它牟利賺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