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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金志,今年44歲,1983年參加工作,1985年調到大案隊,現任刑偵局二支隊政委。他說,有的警種,三個月就能上崗,可是一個基本合格的刑事偵察員,沒有三五年的磨煉,根本達不到要求。刑警不僅要疾惡如仇,深入細致,更需要靈性。
說起刑警的素質,楊金志曾有個並不十分妥當的比喻:警犬分三種,撲咬犬、追蹤犬和鑒別犬。三種警犬中,撲咬犬是最低級的,只需要敏捷和力量就行了;追蹤犬嗅覺靈敏,通過留在物體上的氣味,可以追蹤到嫌疑人或被害人;鑒別犬則可以分辨不同氣味,難度更大,屬於警犬中工程師級的。而作為一名刑警,就要有勇有謀、智勇雙全。既要有撲咬的力量,又要有追蹤和鑒別的能力。對於刑警的偵查工作,楊金志還有一個比喻,他說,刑警搞案子和一個足球隊打比賽一樣,都是集體項目,都需要攻城拔寨、默契配合,哪個環節也不容疏漏。
高速路口錄像 暴露案犯謊言
楊金志回憶了一個發生在本市靜海縣、代號『11·30』搶劫銀行儲蓄代辦點案子的偵破過程。
有一段時間,靜海農村儲蓄發展很快,這主要得益於當地的拆舊業務。由於這一業務,當地交接現金量極大,一個儲蓄代辦點日流水就達數百萬元。
案發當天下午,某農村儲蓄代辦點突然闖進兩個蒙面人。本來,儲蓄代辦點平時應當有兩名營業員值班,可是,當天由於一名女營業員懷孕歇假,這個代辦點便只剩下一名女營業員值班。據這位女營業員事後回憶,當時她外出解手回來,在打開室內櫃臺二道門鎖的一瞬間,蒙面人用摩托車頭盔將其砸昏,事後發現代辦點被搶走85萬元現金。金融單位被搶,周圍一時引起震動。
在排查走訪階段,附近居民提供線索說,他們在案發前後看到兩名男子駕駛一輛新摩托車在儲蓄代辦點門前停留過。刑警查明,這輛摩托車是在靜海縣城新購的。通過調取銀行和其他公共場所攝影機錄像後,經過仔細查找,發現當天搶完錢之後兩名駕駛摩托車的男子拐進一個小胡同裡消失了。
新的線索又出現了:群眾提供,就在那條劫匪消失的小胡同裡面,有一家網吧,網吧院內停放著一輛摩托車,很像是劫匪使用過的。刑警過去一看,正是嫌疑人的摩托車。案件查到這裡,刑警的靈性來了:他們覺得作案用的摩托車丟棄的地點比較奇怪。嫌疑人為什麼將車停在那裡?他們到網吧乾什麼去了?此前,據女營業員的丈夫講,他在案發前一天到市裡辦事,晚上回來得比較晚,轉天上午在家睡覺,下午則在網吧上網。他去的會不會就是這家網吧?
由此將嫌疑人與女營業員的丈夫聯系起來。調查發現,女營業員的丈夫自己開了一家小公司,經營狀況並不理想。他與此次劫案有什麼聯系嗎?如果有聯系,他的幫手是誰?
女營業員的丈夫有一輛捷達車,他說事發前一晚他一個人駕車從市裡回來。刑警們於是專門前往高速路口調取當天的錄像。經過耐心尋找,終於調出一個鏡頭,這個鏡頭暴露了這位公司老板的言語破綻:他自稱是一個人開車回到靜海的,可是,錄像卻顯示,當時他車上副駕駛的位置還坐著一個男人。
經過進一步調查,此案真相大白:原來,營業員丈夫所開的公司經營虧損,為了彌補虧空,女營業員先後挪用儲蓄代辦點30萬元現金,供其丈夫公司經營用。案發前,儲蓄代辦點准備實行微機管理,女營業員恐怕賬面虧空的情況敗露,便與丈夫商量了這一假搶劫案。
丈夫當過兵,從深圳和北京找來兩個當兵時結識的朋友。事發前一天,將他們從市區的車站接到村裡,由此在高速留下了他們的鏡頭。當天上午這兩名請來的幫手便來到儲蓄代辦點,將代辦點的賬本和50多萬元現金取走,制造了搶劫假象,然後來到網吧,將錢和賬本交給女營業員的丈夫。兩名涉案的外地人被抓回後,此案圓滿告破。
追蹤丟棄血衣 破獲殺人賣嬰案
那年11月17日夜,寧河縣某鄉磚廠發生一起殺人案,兩人死亡,死者尚在襁褓中的孩子蹤影不見。死者徐某(女)是工頭的妻子,案發時,其丈夫返回原籍探望病危的父親,她自己帶著一歲的男嬰居住在磚廠院內的平房中。另一位被殺者是住在其隔壁的打工仔陳某。因為到了冬季磚廠停產,廠裡原有的四十多名民工大多返回原籍。一名女性和一名青年民工被殺,嬰兒不知下落,是仇殺、情殺還是圖財害命?殺人目標是二人中的一個還是全部?殺人凶手和死者是否相識?嫌疑人抱走一歲的男嬰意欲何為?這些問題就像一個個字謎擺在偵查員面前。
這個磚廠臨近205國道,偵查員對附近上百家門臉店鋪以及出租車、客運車進行訪問,獲得了一些線索。但經進一步了解,這些線索都被否定了。後來一家個體客運車的售票員反映的情況引起了大家的注意。據該售票員講:18號6時許,當一輛開往市裡的客運車在205國道上行駛時,有一名身背小孩操外地口音的青年男子招手上車,到張貴莊站下車。
背小孩的男青年上車地點離殺人現場不遠,早晨天氣寒冷帶孩子出門情況反常。偵查員開始追查這名外地青年的情況。但是因為當地流動人口很多,外地人來來往往非常頻繁,一時很難找到這名青年的去向。偵查員並沒有就此罷手,而是驅車找到歇班在家的客車司機,詳細詢問當天的情況。開始,司機講的情況讓刑警非常失望,他說他對背小孩的男青年一點印象也沒有。但是他最後隨口講了一個情況,為偵破工作帶來轉機。他說,車到了市內終點站後,他簡單收拾了一下車裡的衛生,發現後排乘客座位上有一件髒舊的上衣,順手就扔到了車下的垃圾箱附近。聽到這一情況,偵查員立刻來了精神。經過進一步核實,可以確定撿到舊衣服的座位在背小孩的男青年乘坐座位附近。
當時仍不能確定這件衣服對案件具有多大意義,但經驗豐富的偵查員認為必須追查下去。大家駕車從寧河趕往市裡的客車終點站,乾起了『撿破爛』的活計。事情已經過去多日,要在垃圾箱附近找回一件幾天前丟棄的舊衣服,似乎只有聽天由命了。大家翻了幾遍垃圾箱,在附近又經過認真查找,沒有發現衣服類的物品。但偵查員們沒有氣餒,又到附近賣東西的攤位了解,得知有一位老大爺經常在這兒撿垃圾,而他就住在附近的樓群裡。偵查員們踏破鐵鞋,找到了這位老人。讓人欣喜不已的是,那件舊衣服真還就被他撿到了家中。
經過法醫檢驗,這件上衣有不少血跡,血型和死者徐某一致。由此件血衣揭開了一個重大線索,基本可以確定背小孩的男青年就是犯罪嫌疑人。根據他的體貌特征,偵查員對曾經在磚場打工的40多名民工進行了反復排查,最後確定原磚廠民工閻某為該案的重大嫌疑人。閻某過去曾因盜竊被判過刑,在磚廠打工期間和工頭張某曾發生過口角,案發前幾天離開磚廠自稱去靜海找工作,離開前還偷過住地小賣部的東西。專案組及時調整警力,重點查找閻某下落。經過半個月的多方查找,他們在靜海縣找到了閻某的同鄉。這位同鄉講,前幾天閻某曾經用一外地手機和他聯系過。根據此情況,查到閻某此時正在江蘇、上海一帶活動。偵查員先後趕到這兩個地區進行布控。12月6日,在當地公安機關的配合下,嫌疑人閻某被抓獲。
經審訊,閻某交代,他離開磚廠到靜海找工作期間,一個飯館的老板曾向他打聽有沒有小孩賣。後來,閻某過了一個多星期沒找到工作,到市裡八裡臺下的勞務市場守候幾天也沒能找到工作,身上沒有幾個錢的他於是產生了將磚廠工頭小孩賣掉的想法。案發當晚,閻某坐長途車到了磚廠附近,晚上九點多潛入廠區,隔著窗戶見屋裡只有工頭的妻子和孩子在。他隨即到了隔壁陳某的屋內,謊稱回來拿忘帶的東西。陳提及閻某偷小賣部的事情,還以告發相威脅,索要他偷走的東西。閻某假意答應,等陳睡著後,於凌晨五時許拿起屋內的板磚砸向陳某頭部……隨後,找了把斧頭潛入工頭的房間,將徐某砸死,裹起死者身邊的嬰兒逃離現場。在公路上,他搭乘長途客車到張貴莊站,又換乘出租車到了靜海,找到飯館老板以7000元的價格賣了嬰兒。在靜海住了幾天後,他聽說公安局正在調查他,當即逃往江蘇、上海。根據閻某供認的情況,民警迅速出動,到靜海將嬰兒解救出來,交給了孩子的父親。工頭張某失去妻子後終於見到了自己的骨肉,不禁痛哭流涕,面對公安民警下跪道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