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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據正義網報道,程華軍以出售清欣片保健品、購買房產和入股並承諾定期返利的方式,向社會不特定群眾吸收資金,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經蚌山區人民檢察院起訴,近日程華軍被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二十萬元。
2005年12月5日,程華軍從亳州興邦科技公司取得授權在蚌埠使用『興邦科技禹會專營店』的名稱及標志,從事興邦產品銷售活動。亳州興邦科技公司下設亳州大偉房地產公司、亳州綠邦生物有限公司、安徽御仙堂銷售有限公司等分支機構,以產品銷售、增資擴股、預訂房屋等投資項目與客戶簽訂合同的方式進行集資,並在各地開設多家專營店。
2005年12月20日,程華軍在蚌埠成立綠邦系列產品專營服務部,成為安徽御仙堂銷售有限公司下屬專營店。2006年初其招聘劉春勇(另案處理)等人,按照興邦公司的運作模式開展業務,吸收社會人員資金。
2007年,程華軍將店名更改為蚌埠御仙堂日化用品銷售服務部。程華軍在蚌經營期間,以承諾定期返利為由,與客戶簽訂銷售保健品清欣片、大偉房地產、海南福利房、海南股份投資等合同,向社會不特定的人吸收資金。上述合同的格式均由興邦公司提供,再由程華軍以安徽御仙堂銷售有限公司的名義與客戶簽訂合同。其中清欣片的返利方式是:每簽訂一份3萬元合同,投資戶就成為銷售商,每月得利800餘元至1200元工資,期限一年,到期後返回本金。大偉房地產返利方式是:每份合同房屋30萬元,一年到期按45%返利,並返還房款。海南福利房返利方式是:每份合同房屋分30萬、22萬、15萬不等,時間為一至三年,每年按35%返利,到期返還房款。海南股份入股合同:凡交納入股資金客戶,公司承諾第一年返還客戶投資40%,第二、三年返還35%,第四年開始利潤分紅。專營店將發展客戶吸收的資金部分交給興邦公司,興邦公司按收取客戶錢款的8%的銷售額返還專營店,作為專營店經費。截止2008年12月,程華軍共吸收投資1676.3萬元,返利16.6萬餘元。其中查明755萬元上繳興邦公司。
法院認為程華軍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采取以投資項目為名,向社會不特定的人變相吸收資金,出具憑證,承諾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吸收資金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鑒於其認罪態度較好,吸收的部分資金上交興邦公司,又系初犯、偶犯,法院依法從輕作出以上判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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