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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6日),(重慶)市政府法制辦發布消息,我市擬制定《重慶市食品安全條例》,食品攤點生產經營設備、設施必須符合食品安全相關條件,相關工作人員須持有健康證明。
據悉,《重慶市食品安全條例(征求意見稿)》,將全文公布在市政府公眾信息網(www.cq.gov.cn)上,公開征求意見和建議,以便進一步研究、修改。
從業人員須有健康檔案
該征求意見稿規定,食品生產經營者應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和健康檔案制度。
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疾病者,不得從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
外賣盒飯注明制作時間
該征求意見稿規定,餐飲服務提供者以及集體用餐配送單位,應當在外賣盒飯的包裝明顯位置注明食品加工制作時間和保質期。
餐飲服務提供者接辦集體宴席,以及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配送盒飯,應當對食品成品留樣48小時。
食品攤點應當統籌規劃
找了幾條街,都買不到早點———今後食品攤販布局不合理的現象有望改變。
該征求意見稿規定,市、區縣政府應當將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經營場所、場地建設納入城鄉建設總體規劃,統籌規劃,合理布局。
主城區非主乾道兩側臨時佔道經營點規劃將予以公布。(李偉)
如果你對該征求意見稿有好的建議意見,請通過以下方式提交:
一、信函郵寄。地址:渝中區學田灣正街55號市政府法制辦公室工交文教法制處,郵政編碼:400015,信封上請注明『食品安全條例征求意見』字樣。
二、在市政府公眾信息網上回復,或發送電子郵件至fsc63898250@126.com。
三、撥打電話63898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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