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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拆期已經過去半個多月了,為何「活人墓」還安然而立?』有網民在荊楚網東湖社區反映,武穴富豪霸良田建的墓地已經過了『自拆』限期,當事人未自行拆除,執法部門也未強制拆除。9月6日,武穴市國土資源局回復,按照法規流程辦理,暫無法申請強制執行。
『武穴富豪霸良田為父母建豪華「活人墓」』的消息經荊楚網報道後,引起當地部門高度重視。8月3日,武穴市國土資源局向當事人柳某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其15日內自行改正,並處6558元罰款。該局執法大隊也表示,如逾期不自行拆除,將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但是,本該在8月18日前就『自拆』的豪墓,至今仍佔據耕地。
9月6日,武穴市國土資源局執法大隊劉隊長回復,此前已經多次說服當事人承諾『自行拆除』,但其均未兌現。目前,只能等60日的『行政復議』申請期滿,當事人未提出申請、又不自行拆除,武穴市國土資源局纔能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據劉隊長介紹,按法規流程,如果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書》不服,可以申請『行政復議』。即使復議機關作出『維持該行政行為』的復議決定,當事人不服,還可以向法院起訴。
據了解,《行政復議法》第九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 (記者陳莉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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