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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瞳剛剛加完班,直接從公司趕來見面。一身正裝,典型的奮斗中的職場精英;帶些淡淡的外地口音,也屬於孤身打拼的鳳凰男吧。想象得出,幾分鍾前,他還在努力扮演著精明的銷售、乾練的助理。可是,一坐下,小伙子就說起了自己的苦戀。
她走了,再也沒有回來,也許這是我們最好的結局。
可我不要這個結果。我想和她在一起,哪怕生活變得狼狽不堪。她為何離我而去,是我做得不夠好,還是我做得太好?她竟然都沒有留給我一個理由、一張紙條。每個周末,我還是會撥通那個手機,想象著接通之後告訴她,我想她,叫她回來。可每次裡邊乾乾脆脆的停機聲,又澆醒我幻想的虛妄。
先等等,別急。你說的她,是你戀人吧?
沒錯,我的女朋友。如果算上這分開的幾個月,我們在一起一年了。
看來,這個時候祝你紀念日快樂,有點不合時宜了。你想說的,肯定不是王子和公主的快樂生活。
哪裡有什麼公主和王子啊。阿德,關於她的身份,我從來沒有和任何人談起。這是個不能告人的秘密。現在她走了,再也不回來了,讓我來告訴你。她是個陪酒小姐,是我在夜總會認識的。那時候她是那麼與眾不同,我一眼就愛上了她。
我在聽,請繼續。
研究生畢業後,我得到了一份工作。別看名片上印著經理助理,往簡單裡說就是銷售。有一個師傅帶我。為了聯系客戶,我們經常要出入酒吧和夜總會。其實很小我就特別明白,社會沒有想象中的那麼髒,但肯定不那麼乾淨。
女人們不都說男人是下半身動物嗎?經常出入這些場所的男人,應該更不是什麼好東西吧。可說實話,我對這種娛樂挺排斥的。不管是燈光還是空氣,反正一進去,我就頭皮發麻,渾身不自在。我現在還記得第一次看見陪酒女孩們被領班帶進單間裡的情景。就像電視劇裡演的,她們站成一排,供人挑選。阿德,男人到了這個境地應該肆意而為吧,可我真的放不開。我一方面緊張,一方面又擔心客戶看出來我的厭惡。同事讓我隨意,我只好蒙著眼睛瞎說瞎點,一晚上過來只顧大口喝酒,竟沒敢瞅身邊的女孩兒,更別說像別人那樣,拉著手一起唱歌、喝酒了。
其實我知道這裡的人都是你情我願。都是自己選的,又都無從選擇。接觸久了,我已經可以把它當做游戲。但我還是很厭倦,一心希望有機會遠離這種生活。